市生態環境局實施“四服務”“三支持”全力助推企業復工復產

本報訊 (記者李鶴)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市生態環境局強化“四服務”“三支持”,全力助推企業復工復產,以實際行動高水平服務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

市生態環境局在環境許可方面,實施“四服務”。針對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採取環評豁免,待疫情過後確需繼續生產的再行補辦,保障企業在第一時間開工生產;推行電話聯繫、網絡電子傳件、專人專辦,項目單位憑環評報告的電子稿即可進入審批程序,紙製材料後期補寄,環評批文通過電子掃描件形式發送至項目單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提供完整材料和相關信息的建設項目,可先行進行受理,並由企業作出承諾,按時限要求補齊所需材料,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間;針對發證企業的現場核查等問題,通過上傳照片或視頻的方式對企業提出的相關問題給予解決,併發放許可證,疫情防控結束後再進行現場核查。針對排汙許可登記管理的企業,對各縣局、分局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電話通知企業,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快登記進度。

在環境執法方面,推出“三支持”。市生態環境局以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為原則,不設復工門檻,針對環境汙染問題實施彈性執法,對能夠立行立改的,第一時間指導整改到位,對短時間不能整改到位的,指導企業制訂整改方案,實施邊生產邊整改,不搞“一刀切”式停產整治;指導企業在復工復產前全面排查各項生產環節,維護維修在線監測設備,確保運行、傳輸正常,及時幫助企業找準並解決復工復產後面臨的環境管理問題,有效消除環境安全隱患;集中力量快速解決環境投訴問題,提高環境汙染信訪件的辦理效率,及時化解環境矛盾;將日常巡查、指導企業復工和辦理信訪案件有機結合,針對投訴、排查發現的環境問題,幫助企業制訂整改方案,並監督落實到位,在維護群眾合法環境權益的同時,保障企業順利生產。

市生態環境局實施“四服務”“三支持”全力助推企業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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