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邏輯基本規律的普遍適用性

邏輯思維規律是人們在形成概念、做出判斷、進行推理和論證的過程中必須遵守的準則,可以分為具體的邏輯規律和基本的邏輯規律兩類。

普通邏輯基本規律的普遍適用性

具體的邏輯規律就是指在某一特定範圍內起作用的邏輯規律。例如,具有屬種關係的概念內涵和外延間的反變關係、主謂項相同的性質判斷間的相對關係、德•摩根定律(否定聯言得選言、否定選言得聯言),等等。這些思維形式之間內在的本質的聯繫,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因而都具有規律的性質。實際上,每一個永真的邏輯公式或有效的推理形式都是一條具體的邏輯規律。

每一條具體的邏輯規律起作用的範圍是有限的,例如,內涵與外延間的反變關係,只存在於具有屬種關係的概念之間;德•摩根定律只揭示了聯言判斷與選言判斷之間的內在關係,等等。超出了相關的範圍,它們就不起作用。

普通邏輯基本規律的普遍適用性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這三條邏輯規律是在羅輯思維領域普遍起作用的規律,具有普遍適用性,所以說是基本的邏輯規律。

首先,人們不管是運用概念、判斷,還是進行推理、論證,要保證思維的正確性,就必須合乎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其次,他們不僅僅適用於普通的日常思維和嚴密的科學思維,而且也適用於哲學中思辨的思維(即通常所說的辯證思維);在從抽象到具體的反覆思辨過程中,人們所運用的概念、判斷和所進行的推理同樣要具有確定性,同樣不允許存在自相矛盾和模凌兩可的現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