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嚴重違紀,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員工自離,需要補償嗎?有何依據?

文旅先生1


員工自己申請離職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員工入職後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員工有權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自入職滿1個月的次日起計算。


周晨律師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試用期員工嚴重違紀,沒有籤勞動合同,勞動者自離,需要賠償嗎?

1.因為員工是主動提出離職,所以不用進行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1項,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但是,試用期內也應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為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嚴重違紀並且主動離職,個人認為不需要支付經理賠償金。

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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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專業小王


正常來說,自己離職的都沒有補償。如果是嚴重違紀,公司能舉證相應的書面證據和依據,員工也很難申請到補償。


無日之晨正好有空


沒有簽訂正式勞務合同,是沒有義務進行補償的,更何況他還嚴重違紀自己離開!勞務法相關規定都是基於有合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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