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怡和名居"開發商重整案有了新進展!因資金鍊斷裂停工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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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怡和名居

開發商重整案有了最新進展


臨沂


25日,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發佈

臨沂紅棕櫚置業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

【招募公告】

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

公 告

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人民法院”)於2019年11月14日裁定受理臨沂紅棕櫚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棕櫚置業公司”)重整申請,並於同日指定臨沂紅棕櫚置業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臨沂紅棕櫚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為實現債務人資源的最佳配置,維護債權人及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儘快穩妥實現重整目標,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面向社會公開招募紅棕櫚置業公司的重整投資人。現將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況


(一)基本信息

紅棕櫚置業公司於2008年1月23日經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註冊成立,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71300670543207M,公司位於蘭山區柳青街道沂蒙十三路東段南側,註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孫紀平,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範圍: 房地產開發(憑資質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紅棕櫚置業公司成立至今僅開發“怡和名居”項目,無其他經營業務,現因“怡和名居”項目資金鍊斷裂而暫停施工。


臨沂


(二)項目情況

紅棕櫚置業公司開發的“怡和名居”項目位於臨沂市北城新區北京路與上海路交匯東段南側,土地使用權證號為:臨蘭國用(2010)第0136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土地使用權面積20995㎡,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使用終止日期為2077年10月9日。“怡和名居”項目規劃建設6棟樓房,依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建築總面積43164㎡,其中:住宅278套,規劃建築面積27696㎡;儲藏室規劃建築面積2310㎡;地下車庫規劃建築面積8091㎡;1號樓1-3層為配套公建,規劃建築面積5067㎡。

截至目前,“怡和名居”項目1號樓、2號樓、3號樓、6號樓主體已完工,5號樓主體框架已建設到4層,4號樓尚未開工。1、2、3、5、6號樓均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三)項目優勢

怡和名居位於臨沂市南坊新區北京路與上海路交匯處,

項目東側為新方嘉園、鼎峰新立方、環球國際和城市主幹道沂蒙路;項目南側為金盾花園以及主幹道濱河路和祊河景觀帶;項目西側為上海路,沿路直通臨沂市政府,向南至濱河路;項目北側為區域主幹道北京路以及臨沂第三實驗小學(金盾校區)、臨沂實驗中學北校區、頤高上海街。項目周邊住宅小區、學校、寫字樓等場所密集,配套設施完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優越。


(四)負債情況

截止2020年3月10日,申報債權總額40,432.26萬元、調查職工債權總額128.45萬元。上述債權審核確認工作正在進行中,債權最終金額和受償順位以法院裁定確認為準。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後,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如未申報的債權人屆時要求按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受償的,紅棕櫚置業公司應在重整投資人提供的償債資金之外予以清償。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充分考慮該因素。


二、意向重整投資人基本條件

意向重整投資人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無執行數額較大的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二)具有較高社會責任感和良好商業信用的二級資質以上房地產開發商(含二級),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投資能力和建設能力。

(三)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並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


三、報名及招募文件的領取

(一)報名時間:本次招募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時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

(二)報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資人需按照本公告第四條規定,提交書面材料進行報名。管理人確認以下通訊地址為報名材料接收地址:

地址:山東省臨沂市北城新區北京路與上海路交匯東怡和名居售樓處管理人辦公室。

聯繫人:房桐,聯繫電話:0539-8186061

(三)招募文件的領取: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並提交報名材料經管理人審核通過後獲取招募文件。


四、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一)參與重整投資報名申請表及意向重整投資人的基本情況、業績情況介紹。(申請表請聯繫管理人獲取電子版,企業法人須有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

(二)主體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複印件、企業簡介及相關資質與業績材料等;

(三)資信證明,說明財務狀況和資金實力;與債務人的產業關聯性及經營管理經驗和優勢;

(四)意向重整投資人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同意重整投資的決議原件;

(五)載明意向重整投資人聯繫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的送達地址確認書;

(六)授權委託材料,包括載明經辦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姓名、聯繫方式、授權範圍的書面授權委託書(須加蓋公章)、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七)有意向參與重整投資者,應在報名時通過意向重整投資人公戶向管理人預付投資保證金人民幣100.00萬元(報名時提交匯款憑據),匯款轉入管理人以下賬戶:

戶 名:臨沂紅棕櫚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開戶行:臨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賬 號:8181 0010 1421 0163 50

(八)符合報名條件且提交資料準確齊全的,經管理人資格審查通過後,報名成功。報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同管理人簽訂《保密協議》後,可以開展盡職調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意向重整投資人調查結束,決定繼續參選的,需在提交重整投資文件之前,續繳投資保證金5900.00萬元,連同報名時預付投資保證金100.00萬元共計繳納投資保證金6000.00萬元整(保證金繳存期間不計利息)。

(九)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五、特別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面向社會招募意向重整投資人。意向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提交相關資料的,視為認同本公告所公示全部內容、同意按紅棕櫚置業公司現狀進行投資,自行承擔相關投資風險。

(二)關於公司的歷史沿革、股權結構現狀、開發現狀、員工情況、稅費情況、主要資產和負債現狀等詳細信息,請意向重整投資人以自行開展盡職調查的方式獲取,因調查發生的費用自理。提交重整投資文件視為同意按紅棕櫚置業公司現狀進行投資,本招募公告並不當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資人的盡職調查。

(三)如出現影響項目重整的重大事項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計劃。本招募計劃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無需對意向重整投資人所投入的工作進行任何補償。

(四)本項目不接受掛靠或借用資質等形式的單位進行投資。

(五)本次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非要約文件,不適用《招標投標法》,管理人有權對本公告內容進行調整與變更,解釋權屬於管理人。

(六)本公告與債權人會議決議不一致的,以債權人會議決議為準。

歡迎有實力的單位前來接洽、參與重整投資。

臨沂紅棕櫚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臨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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