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待遇一樣,只需滿足這兩個條件!

3月3日,中共中央組織部發布《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待遇一樣,只需滿足這兩個條件!

通知有關說明:

事業單位列入參照管理範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二)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單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應徵求機構編制的意見。

單位是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應徵求財政部門意見。

大家知道,公務員的待遇普遍較好。事業單位如果申請成功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工資很大概率上漲。《新公務員》有一條規定,改造非領導職務為職級,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並且職級與公務員的待遇也是直接掛鉤的。改了職級之後,取消了辦事員,取消之前的副巡視員、副調研員等,改成了一二級這樣的級別,並且由於級別跟工資待遇都會掛鉤,所以這樣也會大大激發各位基層工作者的積極性,即使你不是領導,但是也會有不錯的待遇。

此外還有各種補休補助。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明確,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這對於事業單位來說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事業單位迎來了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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