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響滯留陽新的縣外學生,可以轉學或借讀縣內學校!

陽新縣關於受理因疫情影響滯留我縣的縣外學生

因疫情影響滯留陽新的縣外學生,可以轉學或借讀縣內學校!

轉學申請的情況說明

根據2019年春季招生要求,努力實現省政府制定的2018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額,2020年全面消除大班額的既定目標,自2019年起春季城區原則上不接收相應年級的轉學學生,鄉鎮學校根據學位情況由鄉鎮中心學校進行調節。鑑於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情況,部分本縣戶籍縣外就讀學生因疫情導致無法返校就讀,為了解決這類學生在特殊時期能完整地接受義務教育,經縣教育局黨組研究,決定2020年春季學期將滯留我縣的縣外學生以轉學或借讀(限本學期)形式安排相關學校就讀。其他類型學生保持原政策不變,城區春季不招收其他類型的轉學插班學生。

一、轉學、借讀插班對象

1、符合鄉鎮公辦中小學校招收範圍的義務教育階段陽新戶籍、非陽新學校學籍的,因疫情不能返回原學校就讀的學生。

2、符合城區公辦中小學校招生範圍的義務教育階段陽新戶籍、非陽新學校學籍的,因疫情不能返回原學校就讀的學生。

二、工作原則

1、符合轉學、借讀插班條件的學生,需提供學生姓名、身份證號或學籍號,並按規定辦理轉學、借讀手續。

2、鄉鎮插班生由鄉鎮中心學校統籌安排,根據戶籍地址或家庭住址按照就近原則,安排學校就讀。

3、城區插班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根據城區戶籍或城區房產地址就近安排學校,如學區所在學校學位已滿,調節安排到周邊學校或民辦學校就讀,不服從安排的,視為放棄轉學申請。

4、因本學期教材審定在年前已經完成,本學期轉學、借讀插班生教材由學生家長個人承擔。

三、工作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20年3月25日起至正式開學。

(二)報名地點

1、鄉鎮學生到申請學校報名登記、審核。

2、城區學生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進行登記、審核。

(三)報名材料

1、戶籍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需複印“家庭戶口地址欄、戶主頁、學生個人戶口頁、父母個人戶口頁”等內容。《戶口簿》不能反映父母與子女關係的,須提供結婚證、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2、房產材料: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包括“房產權證號、房屋產權人、房屋地址”三項內容。學生或父母對房產證擁有合法完全產權,且房屋用途為住宅;有住房但無房產證的,須出具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水電費發票等原件;租住城區無城區房產的學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學校申請。

四、工作要求

1、各鄉鎮招生學校根據學位情況,審核符合學校招生範圍的插班生上報的材料原件,並將插班生名單及學生家長上報的材料複印件送中心學校審核批准,由中心學校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並辦理轉學、借讀手續。

2、城區學校轉學、借讀,由教育局進行登記、審核符合城區學校招生範圍的插班生上報的材料原件,並將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及時反饋至各學校,各學校收到名單後及時通知學生按時報到,安排進班事宜。

3、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申請。

五、注意事項

(一)家長和學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資格審核及報到入學等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本學期公辦學校插班申請;

(二)由於城區公辦學校學位有限,不符合本公告轉學條件的學生,請家長到2020年秋季再申請插班轉學。


陽新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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