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司法救助“及时雨” 扶危济困显真情

检察故事 | 武平:司法救助“及时雨” 扶危济困显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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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司法救助“及时雨”扶危济困显真情》




近年来,针对被告人虽被绳之以法,名下却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害人因案件导致人身伤害,得不到有效赔偿的现象,武平县检察院积极加强日常工作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提高检察机关扶危济困的效率。

日前,武平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洪小东走进位于武平县城某小区受助人林先生的家中,现场回访司法救助开展后他们家的工作生活恢复情况。

受助人林先生:

“政府给我们这次帮助,他们尽全力的帮助我们,我心里感到很高兴。知道我们发生这个事情,主动找到我们家里面了解这个情况,感觉很感动。洪检察官跟我们说,因为我身体现在恢复的还算可以,为了自己身体健康发展,就不要去做夜宵。他建议我们好好的去做其他轻一点的,但是赚钱的行业。”

原本林先生一家四口靠他经营夜间烧烤为生。2019年3月10日凌晨3时左右,刚收摊的林先生和家人被一辆突然冲过来的小车撞倒,妻子当场死亡,孩子脑部受伤,林先生多处脏器受伤,切除了部分脏器。经武平县检察院调查核实,林先生鉴定属重伤二级,一处八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肇事者系酒后驾驶,所能理赔的能力有限,致使林先生家庭经济极度困难,两个小孩成长教育无保障。检察机关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一场涉及省市县三级的司法救助随即展开。

武平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洪小东:“我们的职责所在,就是通过国家的司法救助来帮助这些经济上没有得到赔偿的被害人,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能够继续的把家庭、事业再继续的发展下去。”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更是检察机关心系群众疾苦、体现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近年来,一些案件的被害人因案件导致人身受伤害,却又无法通过诉讼得到有效赔偿,使被害人及其家庭的生产生活陷入困境的现象十分普遍。为此,龙岩市检察机关通过将司法救助工作常态化,在日常办案工作中,主动发现并筛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启动救助程序,提高检察机关扶危济困的效率。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 谢丽梅:“近几年,龙岩市检察机关也是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对)在案件中发现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军人军属、未成年人以及残疾人等四类重点人群会快速启动救助程序,在发现县市两级不足以缓解被害人及其家庭困境的情况下,我们会及时向省检察院提请省级救助,最大限度的为被害人和家庭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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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龙岩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拓宽救助范围,做到司法救助工作全面化、多元化,同时保障救助工作依法实施、精准发放。据了解,2019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通过案源实时跟踪,及时、主动、全面收集核查被害人信息,家庭经济状况等,共向14个被害人家庭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6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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