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亲王跌倒 张献忠吃饱——张献忠的“打粮”故事

张献忠出生在大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9月18日, 正好处于在明末清初的小冰河期,这一时期的年平均气温都很要低,夏天大旱与大涝相继出现,冬天则奇寒无比,农作物大幅减产,而

他出生所在的陕西地区,更是旱灾的重灾区,从小就是在吃不饱饭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

吃不饱饭怎么办?张献忠是听着兵马的操练声长大的,他成长在明朝边境的柳树涧堡,柳树涧堡往北就是270余年来一直威胁着大明王朝的北元,因此柳树涧堡地处军事重镇,边兵云集。有了这一层便利,张献忠早年也参过军,接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后来张献忠军所采用的“各营—队哨”的组织形式就是来源于明代边防营兵模式。

可是由于明朝官军贪污腐败、克扣粮饷,张献忠还是吃不饱饭,于是他撂挑子不干了,开始运用他在明朝军队训练来的军事技能,起义“打粮”。

朱亲王跌倒 张献忠吃饱——张献忠的“打粮”故事


亲王跌倒 献忠吃饱

崇祯三年( 1630) 四月,26岁的张献忠于米脂举事起义。明史对他的评价是,“是时,河南、湖广贼十五家,惟献忠最狡黠骁勍。”“狡黠骁勍”一个重要的表现,是他喜欢到处流窜,跟明朝军队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最典型的一场凤阳战役,张献忠带着明军在陕西、河南兜了一圈又一圈,从西安到郴州,从郴州到咸阳,又跳出陕西,到河南灵宝,又突然假扮商贾、长途奔袭400余里,直取明朝中都、朱元璋的老家凤阳,由此一战成名。

与他流窜作战相匹配的,是他的军资筹集模式——打粮,也就是抢劫。“因粮于敌”“饥则聚掠,饱则弃余,已因之粮,不知稼穑,地生之利,未问屯种 ”。

明朝末年,受旱灾影响,老百姓都吃不饱饭,可官贾宗亲却仍歌舞升平、拥有大量财富,特别是朱元璋的子孙们。一个个吃得白白胖胖的,到头来却被张献忠一个个“吃掉”了。

崇祯十四年二月,张献忠攻下襄阳,处死了襄王朱翊铭和贵阳王朱常法,下令没收襄王宫中的全部财产,并 “发银五十万以赈饥民”。

崇祯十六年五月,张献忠攻下武昌,楚王朱华奎在武昌是大地主,每年光靠地租就有2万两的收入。张献忠到来之前,官员曾向他借银作为军饷守城,楚王却一毛不拔。后来张献忠活抓了楚王,“尽取宫中金银各百万,辇载数百车不尽”。

崇祯十六年八月,张献忠从长沙一路南下,在湖广的楚王、吉王、桂王、荣王、岷王等一个个都被他消灭,亲王们原来收刮的白银,都被张献忠占有了。

崇祯十七年六月,张献忠攻克重庆,处死了占有两万倾庄田的瑞王朱常浩,又占领了成都,处死了占有大部分都江堰灌溉的州县土地的蜀王朱至澍。

朱元璋在创立王朝时,为了让子孙不再吃苦,建立了分封藩王制度,“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且不可参合四民之业。”虽然不让朱家子孙参与国家治理,但在经济上给了非常优厚的待遇。两百多年下来,朱家宗族无限膨胀,30年就要翻一番,供养宗室的支持成为国家的财政的严重负担。可明亲王们一个个游手好闲、不治生产,最后在明末的动乱中,被张献忠这样吃不饱饭的动乱势力一个个吃掉了。


朱亲王跌倒 张献忠吃饱——张献忠的“打粮”故事

张献忠打粮得来的长沙王府黄金


马上得天下,焉能马上治天下

事实证明,张献忠带兵打仗是一把好手,打得明朝的军队团团转,但国家治理方面一塌糊涂。

崇祯十六年(1643)11 月,张献忠率部入川,靠打击朱亲王积累的大量白银,在成都建立了大西政权。政权建立伊始,张献忠看着打击朱亲王得来的满满白银,豪气地宣布 “钱粮三年免征”。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以前张献忠总是流动作战,打到哪抢到哪,现在建立了政权,却不能建立起健全的税收体系,“三年免征”下无法建立正常的财政税收制度,几十万大军和大西军各级政权入不敷出。

那怎么办?张献忠只能继续打粮,打完了蜀地亲王和富商这些大头的粮食,又把主意打到小老百姓头上,规定百姓“若私藏金银一两,斩全家,私藏十两,本人剥皮,斩全家”,频繁向当地官绅索要财物,引起了剧烈的反对。

为了弹压反对声音,张献忠开始实施了恐怖统治和特务制度,每天派出一千多个士兵扮作乞丐商贩,在民间探查,有涉及“未平”“断绝”之类关键词的,用白灰在这家门前作出标记,次日实行连坐,将左右十家都处斩。可以说,张献忠屠蜀,就是打粮现象背后的财政问题引发的。

江口沉银,以史为鉴

顺治三年(1646年),张献忠在四川打粮打得民怒人怨,打算撤离成都,从水路出川,行至彭山县江口时,遭到明参将杨展伏击,张献忠打粮食的来的金银财宝都沉没在江口,直到三百多年后,在2017年才正式被考古挖掘出来。

《荀子·王制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朱亲王们靠压榨搜刮老百姓得来的白银,被贫民出身的张献忠打了粮;张献忠压榨川蜀老百姓得来的“粮”,在江口沉了船。正应了荀子的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朱亲王跌倒 张献忠吃饱——张献忠的“打粮”故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