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個便利店,年收入12萬,單幹太累了,轉掉還是請人好呢?

AA十一哥


年入12萬的便利店,建議僱員工,而不要轉租。原因如下:

第一、目前實體店行業賺錢難,能盈利12萬,說明經營不錯。

經營便利店也好,投資其他行業也罷,一旦從事一年以上,基本上就能懂得了基本的運營和管理,從而也獲得了實踐的經驗!如果改行,還是要從新開始。那麼,之前投入的巨大精力和心血就白費啦,雖說有一些資金和經驗,但是真正的隔行如隔山,還能盈利與否,都要打個問號?

第二、僱員工費用每月預算6000元即可。

預算6000元可以僱2個長期員工,1個兼職工。3個人再加上自己,一起來經營,銷售肯定會提升一些!解放了自己,可以做一些團購,或者增加一些項目,賺的或許並不少!

第三、通過員工管理,積累了更多經驗,也培養了人員,為開連鎖提供了基礎。

隨著銷售和規模的擴大,就可以考慮更長遠的事情了,也就是拓展連鎖便利店。或者說,選擇位置好的地方做形象店,拓展加M等。

所以,無論怎麼評估,轉店那種只掙一次錢的買賣是不划算的。做生意要考慮長遠,格局和理念一定要與時俱進!


釐生商業策略


一年賺十二萬的便利店最好轉讓,轉三十萬元比較好轉,便利店營業時間長,基本上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二點,如果請人守店要請倆個人工資一人3000元每月倆人6000元每月,自己只能賺四千元每月,請人比較麻煩因為現在的員工流動性大,而且很難請到有經驗的員工,現在生意也比較難做,今年能賺十二萬明年未必能賺這麼多錢,現在轉掉可以掙一比呀!


徐州平全


我個人覺得還是留著吧,可以請個人幫忙看店,你就沒有那麼累,現在外面打工不容易,工資也不高,還不如自己做老闆。我也想開個小店,帶著我仔仔一起,只是不知道做什麼,沒有門路,請各位大神們幫幫忙,提點意見,我是寶媽,家是農村的!!


傷離別正堪悲


你那便利店請人看吧,一個月還可以賺幾千,我這有個五金店轉給你,你對這行熟,我是沒精力看了,想去做點別的生意,你看行不[呲牙]








寵辱不驚重新開始


年入12萬的便利店,也就是一個月淨利潤1萬元,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比起一般打工族這個收入還是相當不錯的,像你這種情況到底是請人還是轉讓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人工成本。這個要結合你所在地服務行業的工資水平而言。按你所言你是單幹,所以營業時間一般不會超過16個小時,基本上早上七八點開門營業,晚上22點前應該就歇業了。這樣的營業時間一般是要請2位員工的,按照行業的工資水平,一般工資3000以上,兩位員工一年至少就要72000的人工成本,剩下48000就是你自己的了。當然還要考慮員工輪休你自己頂班的問題。

2、新工作收入情況。如果店鋪轉讓後,你可以找到即輕鬆,收入又相當的工作,那可以毫不猶豫將店鋪出手。但如果不能,那就要慎重了。一般地區普通打工也就是四五千的收入,月休3至4天。那為什麼不給自己打工呢?

所以,根本因素在於你再就業的選擇。主要有以下幾個選項供你選擇:

如果新工作收入又高又輕鬆,果斷轉讓。

如果收入中等但時間自由,那就請兩個員工看店,4萬8不賺白不賺,一個月員工輪休時頂幾天班。

如果收入只有四五千或者更低,那還是建議繼續開店吧,可以先考慮請一個員工,加上自己開兩個班。這樣不僅能有些自己的時間,同時因為營業時間延長,營業額可能還會有所提升。


不忘初心1998


年收入12萬,不錯了,一個月也1萬塊錢了,這個我覺得主要取決於你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吧。要是現在就是你自己一個人,找來人分你的利潤但是讓你輕鬆,那就是取捨的問題了,我個人覺得,產業畢竟是自己這麼多年積累的,想撒手肯定是不捨得,那在可控的範圍內,找個一個好的員工,或者合夥人是最好的選擇。當然你說要是轉掉,轉讓費40萬,那要是有別的項目可以繼續的話,肯定也就轉掉了


尋樂一老頭


首先便利店年收入12萬也就是收入一般的店,假如自己幹也是夠忙的啦,一個人很累,假如僱一個人會輕鬆一點,但是工資一年就得最少4萬,假如客源很穩定的話,僱一個人也不錯啊,大錢賺不了,生活開支養家沒問題,想當甩手掌櫃的話,必須僱傭兩個員工,年入12萬的話就太少了,不合算,如果有更好更賺錢的生意等著你,就轉出去也無所謂,除非這個店還有發展空間,擴大規模,年收入翻倍,那就不要轉了,就僱傭兩個或者三個店員,你搞管理和貨源,再籌備第二個或者第三個連鎖店,想僱人必須營業額高,位置好,如果想要賺更多的錢,位置不好就轉了吧,沒發展!!



O煙消雲散O


年收入12萬的便利店,是個比較尷尬的店。我判斷你這個12萬,沒有把你自己的工資算進去,如果按照正常一個便利店店長的工資一年八萬算。這個店你的淨盈利也就四萬左右。而你收入12萬,可以算作你給自己開了個比較高的工資。即便一年12萬的工資,對比經營便利店投入的工作時長來說,性價比也不算很好。

如果只在轉掉和請人這兩個選項裡選,那還是轉掉比較好。因為至少這個店是盈利的,相對容易轉出去,還可以一次性收回投資。

按你現在一年12萬收入,請個專職的店長,自己什麼也不管了,那要花去七到八萬,還剩四五萬,風險在於能不能先到這樣合適的人,如果他不行,營業額下降了,就連四五萬也剩不下了。如果請一個普通職員,一年四萬左右,還剩個八萬,但自己還要投入精力,沒有完全解決你的問題。

其實,還有第三個選項,那就是再多開一家或者幾家差不多的便利店,如果資金允許的話。首先,便利店作為未來五年增長最確定的商店類型,是個不錯的投資領域。其次,便利店是相對比較好複製的,而你又有開一家盈利便利店的經驗,這是你的競爭優勢。

這樣可能還是付出同樣的工作時長,收入卻可以翻倍。就看你有沒有持續創業的決心了。


經銷商的新十年


年入12萬的便利店,也就是一個月淨利潤1萬元,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比起一般打工族這個收入還是相當不錯的,像你這種情況到底是請人還是轉讓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人工成本。這個要結合你所在地服務行業的工資水平而言。按你所言你是單幹,所以營業時間一般不會超過16個小時,基本上早上七八點開門營業,晚上22點前應該就歇業了。這樣的營業時間一般是要請2位員工的,按照行業的工資水平,一般工資3000以上,兩位員工一年至少就要72000的人工成本,剩下48000就是你自己的了。當然還要考慮員工輪休你自己頂班的問題。

2、新工作收入情況。如果店鋪轉讓後,你可以找到即輕鬆,收入又相當的工作,那可以毫不猶豫將店鋪出手。但如果不能,那就要慎重了。一般地區普通打工也就是四五千的收入,月休3至4天。那為什麼不給自己打工呢?

所以,根本因素在於你再就業的選擇。主要有以下幾個選項供你選擇:

如果新工作收入又高又輕鬆,果斷轉讓。

如果收入中等但時間自由,那就請兩個員工看店,4萬8不賺白不賺,一個月員工輪休時頂幾天班。

如果收入只有四五千或者更低,那還是建議繼續開店吧,可以先考慮請一個員工,加上自己開兩個班。這樣不僅能有些自己的時間,同時因為營業時間延長,營業額可能還會有所提升。


欣媽生活日記


現在做實體一個月有1萬還不錯,便利店不像做餐飯起早貪黑還累,好歹有點急事還要可以關下門,時間比較靈活,相比其他行業要輕閒的多,除非你已經有一個更贏利更有把握的事做。


建議請一個員工看看,等你其他事業上手後,可以考慮轉手。這樣風險要底一些,假如沒賺到錢,好歹還有便利店的收入,也不會這麼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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