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店家擅用“買家秀”做廣告 因侵犯肖像權被判賠1.5萬餘元

3月25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法院宣判一起肖像權糾紛案。一家淘寶天貓旗艦店未經同意,擅自使用戴女士女兒騎兒童三輪腳踏車的照片,作為網店廣告宣傳。因侵犯他人肖像權,店家被法院判決公開賠禮道歉,賠償15820元。(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淘寶店家擅用“買家秀”做廣告 因侵犯肖像權被判賠1.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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