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個女兒養到大學畢業,花了上下小一百萬,彩禮我應該要多少合適?

做個風一樣的人


俗話說得好:養女不算飯錢。建議不要彩禮比較合適。


一是養女是自己應盡的義務。子女是夫妻是愛情的結晶,一旦子女呱呱墜地,撫養、教育權受到法律保護,父母有義務、有職責撫養、培養、教育子女。“生個女兒養到大學畢業,花了上下小一百萬”,可見父母對培養、教育女兒,是用心、用意的。不怕花費巨資,把女兒培養成才,父母也是有遠見的,也是有經濟實力的。女兒成為國家之棟樑、社會之財富、家庭之榮耀。做為父母肯定為之驕傲、為之自豪、為之高興。但俗話說“養女不算飯錢”,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盡了義務、履了職責、盡了本份,培養出優秀的女兒,再計算培養的代價,實在是沒有什麼意思。

二是彩禮換不來女兒的愛情。女兒的愛情、婚姻、家庭是建立在兩人相親相愛上的,如果把培養、教育女兒的投入當做其婚姻的砝碼,那婚姻就充滿了銅臭味,使愛情大打了折扣、尊嚴大打了折扣、幸福大打了折扣,可能會被男方輕視、鄙視。為此,就是索到了彩禮,也沒有什麼意思了,也換不來女兒的愛情、換不來女兒的幸福、換不來女兒家庭的和諧。


三是嫁女兒與賣女兒的區別。做為家長,為女兒出嫁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女兒要高高興興地步入婚姻的殿堂,這是一件神聖而又幸福的事情。如果索要重金彩禮,把“嫁”女兒,變成“賣”女兒,於人看不起,於己心中應有愧。所以要弄清“嫁”與“賣”的區別,使女兒在家能開心、健康、順利地成長、成才,結婚能稱心、如意、高興地出門、出嫁,成家能安心、快樂、幸福地生活、生產。做為父母要摒棄“賣”女兒的思想,踏踏實實地把女兒嫁出去,使女兒真正過上幸福、美滿、快樂的生活。

這樣,雖然“生個女兒養到大學畢業,花了上下小一百萬”,但鉅額投入成就了女兒的事業、成就了女兒的家庭、成就了女兒幸福,也是很好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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