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发生性关系,“半推半就”也算强奸?应该如何评价?

案例:

3月初,张刚与唐妍通过群聊认识,在网上相聊甚欢。3月19日晚,张刚、唐妍与群聊另两名网友4

相约KTV,张刚喝了六、七瓶啤酒,唐妍喝了五、六瓶啤酒,喝完之后,唐妍跟着到了张刚家。到张刚家后,女子唐妍神志不清,迷迷糊糊,说”我喝多了”,并靠在张刚肩头闭上眼睛,仿佛睡着。张刚让唐妍躺下睡觉,并开始脱唐妍上衣,唐妍由于不胜酒力,嘴里嘟囔了几句,推了几下又睡了过去,继而二人发生了性关系。事毕,张刚将唐妍送回家后,唐妍母亲看到女儿披头散发,与张刚发生争执。在争执无果的情况下,张刚提出报警解决,随后唐妍的母亲拨打了报警电话。(根据事例改编)

对此案例,大家以为张刚在唐妍酒醉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酒后发生性关系,“半推半就”也算强奸?应该如何评价?

法律解释: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

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如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的等等。


酒后发生性关系,“半推半就”也算强奸?应该如何评价?

具体分析:

具体到本案,唐妍与张刚发生性行为时是否”醉酒”是核心问题。唐妍在与张刚发生性行为时,呈现了酒后反应迟缓,判断能力减弱,神志不清,记忆模糊的醉酒状态,其性防卫能力明显削弱。张刚无视国家法律,在唐妍醉酒状态,性防卫能力削弱的情况下,将其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至于,张刚在案发后与唐妍母某乙发生争执,在争执无果的情况下,主动提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待公安机关赶来后,配合侦查人员做笔录,且随侦查人员来到派出所,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的意见》中自动投案”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规定,系自动投案。


酒后发生性关系,“半推半就”也算强奸?应该如何评价?

小结:

强奸罪中除暴力、胁迫手段之外的“其他手段”包括了“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像有些女方如果喝酒喝多了,达到一定程度后,其虽然没有完全睡着,但其容易犯困脑子已经处于迷糊状态,性的防卫能力很弱,接近于睡着状态的“不知反抗”程度。或者女方喝多之后,虽然意识清醒,知道不能和对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身体已经无力抵抗,言语表达也不能很清晰的表达,只能比较小声表达不要观点,可以认为是“不能反抗”。此案看似女子是“半推半就”,但也处于“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之中,此时男子无视国法趁虚而入,为自己埋下了祸根。对于此案,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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