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大律師
律師忽悠當事人。
有幾下幾點?
第一點。這官司一定能贏錢還不少給你,你放心好了,我會積極努力的。
第二點。在開庭的時候。不說重點。只說。法律外的東西。
第三點。和被告混在一起。會者說法官單獨找這個律師。說這個案子,你別再打了,你就輸了。這個是我法官的電話,有時間聯繫我。大家都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第四點輸了,還要你上告。理由很充足,但法院不採納。但是你得交律師費。律師是不管官司輸贏。你必須交錢。訂單式的關係。
第四點。被告拿出錢來給他幾萬。和謀騙你。你什麼都看不出來。
第五點。你簽約的律師不同,你的指揮也不聽,你的。訴求。歡迎網友們關注,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