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說史
溥儀離婚案,是那個時代的大事件,震驚中外,被稱為“刀妃革命”。自古只有皇帝拋棄嬪妃,從來沒有嬪妃拋棄皇帝的。
當然,此時的溥儀十年前已經遜位,不再是皇帝了。這應該也是文繡下定決心和他離婚的原因吧。
敢於和遜帝離婚的文繡,並不是大家想像中那種解放了思想、想要衝破舊式束縛的覺醒女鬥士。她是個性格直爽的姑娘,在溥儀身邊受了委屈,就和年紀相仿的表侄女玉芬哭訴,玉芬受過新式教育,建議她和溥儀離婚,索要贍養費。
(皇妃文繡)
文繡當時就心動了,後來又和妹妹文珊商量,文珊也是同意的,三個姑娘就決定了這麼大的事情。
1931年8月25日,文珊前去溥儀一家居住的天津靜園,文繡以散心為名隨她離開,此後再沒回去。
很快就請了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嶽三位律師幫她打官司,先給溥儀發了封律師函,上面寫著:“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溥儀很慌張,他還是頭回遇到這種事情呢。派人去和文繡溝通,試圖說服她改變主意,回到以前的生活,文繡不同意。
在某些人的攛掇下,文繡將溥儀告上了法庭,索要個人日常生活用品和贍養費50萬元。
(皇妃文繡)
這事兒太新鮮了,很快成為一樁奇談。北京、天津兩地的各類報紙,紛紛登載文繡要同溥儀打官司、鬧離婚的報道,稱讚為刀妃革命。
溥儀顏面大失,惱火不已。一方面,他成為第一個被嬪妃拋棄的皇帝;另一方面,人們都知道了文繡入宮9年還是處女,由此很容易推斷出溥儀不行……做為一個男人,這是種恥辱。
再恥辱也沒用,皇權已不在。雖然滿清遺老遺少們大罵文繡辜負皇恩,不忠不孝,但更多的人拍手稱快,畢竟痛恨滿清皇室的人實在太多了。
法院的判決是兩人離婚,溥儀付給文繡生活費5.5萬,文繡可以帶走平時用品,回北平母親家生活,不得做出有損溥儀聲譽的事情。
(老年溥儀)
也許是太羞恥了,溥儀當庭宣讀了一封聖旨強行挽尊。內容是:“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這意思是說,是他溥儀不要淑妃文繡。但大家都知道實際上是怎麼回事,於是鬨堂大笑,傳出去也是一時笑談。
但離婚之後的文繡,生活也不好。家族裡只有妹妹文珊支持她離婚,其他人都在指責,有個族兄還寫了封信登在報上罵她;母親已經去世,家裡的老房子也被賣了,她只好和同樣已經離婚的文珊租了個小屋住,為了生計不得不出去工作。
溥儀給她的5.5萬元是筆鉅款,但付了一部分律師費,又被上面提過的玉芬騙走大部分,所剩無幾,淪落到叫賣香菸為生。
但她應該是不後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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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12月1日,溥儀完成大婚,此時清王朝已經被推翻了10年,這一年他同時擁有了婉容與文秀兩位美麗嫻靜的女子,而這兩個女子卻成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恥辱,帶給他無盡的傷害。
1931年8月23日,文秀正式向溥儀提出離婚,原因是她再也不願意承受溥儀對她的冷落,和宮中的不自由,溥儀做夢也想不到他貴為皇帝,他的妃子竟然敢向他提出離婚,這件事讓整個皇室和前清大臣們頗為震驚。
當時文秀髮了一封律師函給溥儀: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這樣的要求,對普通人來講輕而易舉,卻讓溥儀十分為難,文秀的要求未能得到滿足,這讓溥儀和解的想法變成了泡影。
文秀的這種做法是對舊文化的一種挑戰,當時他的家族極力反對她離婚,族兄文綺甚至登報譴責她這種行為,然而這並不能阻止文秀要離婚的決心,文秀也在報上回應了此事,表明自己離婚之心的堅決,這一來二去的登報,將此事鬧得滿城風雨,妃子要和皇帝離婚這事成了街頭巷尾的熱議,此事被當時的人們稱為“刀妃革命”。
1931年9月13日,中國第一樁皇帝離婚案在天津開庭公開審理。
溥儀作為中國的末代皇帝,中國第一個被開庭審理離婚案的皇帝。此刻,皇帝的權威、丈夫的尊嚴,都被文秀踩在地上摩擦。最令溥儀尷尬的是,這場官司,他居然還輸了。
溥儀此時卻拿出一道聖旨,並當場宣讀起來。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
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儀的這一做法屬於最後的遮羞,他努力想維護住他作為皇帝的最後尊嚴,然而此時,現場的聽眾卻並不買賬,皇帝的龍威已經不能唬住民眾了,在場所有的人聽後,都放聲大笑,甚至還有人嘲笑道:“他還把自己當皇帝呢,可現在早不是大清國了。
雨霽視角
溥儀是清朝末代皇帝,同樣也是中國最後一位皇帝。他出生於1906年,2歲時即位,6歲時退位,雖說不再是皇帝,但他依舊住在紫禁城之中。在他16歲那年,也就是清朝被推翻的第十年,1922年,他完成了自己的大婚。
根據《清室優待條件》,他的女人依舊可以被稱為皇后、妃子。他於1922年娶了郭布羅·婉容以及額爾德特·文繡,婉容成為皇后,而文繡則成為了淑妃。
在結婚初期,文繡和溥儀的關係甚好,但僅持續兩年,1924年,溥儀被趕出皇宮,文繡反對溥儀投靠日本人,溥儀便開始疏離文繡,因此兩人關係愈發緊張。直到1931年,文繡提出離婚。
溥儀作為皇帝,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會被要求離婚,然而這件事卻真真實實的發生了。
當時文繡的遠房表姐得知文繡婚姻不幸,便給文繡提出建議“現在已經是民國時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可以找個律師,控告溥儀,與他離婚。”
文繡被表姐的這番話打動了,決定同溥儀離婚。1931年的8月25日,文繡離開靜園住進了一家飯店,並且讓太監轉交給溥儀一封信件,同時告訴溥儀,自己要去法院控告他,同他離婚。
後來,文繡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聘請三位律師向法院提出訴狀,訴狀內容是“溥儀虐待文繡,並有生理問題,結婚九年,從未發生關係。”
溥儀收到這樣的控告,驚慌不已,覺得有失體面,但最終在無奈之下,溥儀也聘請了兩名律師,處理自己的離婚案件。
1931年10月22日,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內容大概為“溥儀在離婚後需給文繡生活費,並允許文繡帶走自己的東西,同時文繡也不得做出有損溥儀名聲的事“。
其實在溥儀還未簽訂離婚協議之前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溥儀當時頒佈了一條聖旨,意思為將文繡貶為庶人。
溥儀這樣做的目的是不讓自己顏面丟失,畢竟是文繡提出離婚,所以他只能用這種方法挽回自己的顏面。
文繡在離婚後,擔任了小學老師,後因溥儀的事情被騷擾而隱居,抗戰勝利後,成為了普通人,生活也變得更加艱辛,1947年時與國民黨少校劉振東結婚。1953年,病逝。
溥儀離婚後又先後娶了好幾個妃子,最後一任是李淑賢。1967年,溥儀在北京病逝。
理科男讀歷史
溥儀離婚案發生在天津時期,不過這起離婚案的提出人卻不是溥儀,而是末代皇妃文繡主動提出來的。
1931年8月,那時候的溥儀已經被馮玉祥趕出紫禁城多年,在天津日租界的靜園居住,當時的溥儀一心想依靠日本人來實現復辟,文繡非常看不慣,而且因為溥儀沒有生育能力也冷落文繡多年,文繡不願意繼續生活在和婉容共侍一夫的畸形婚姻裡面,因此有了和溥儀離婚的念頭。
文繡心意已決,決不拖泥帶水,榮華富貴對她來說全是虛名,自由平等的人生還是她想要的,因此她決定和溥儀這位曾經的皇帝對簿公堂,首先文繡先離開了靜園,因為她知道如果告訴溥儀和他離婚的話,溥儀肯定不同意,因此只能採取法律手段。
文繡通過同情自己的一些社會友好人士提供的幫助,聘請了律師張士俊、張紹曾等人代表自己將溥儀告上了法庭。
溥儀身在靜園,全然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直到一個太監告訴他,文繡已經離開靜園的時候,溥儀才知道大事不妙,而當時文繡將溥儀告上法庭,並且在報紙上文繡自曝自己還是女兒身,這一下引起了全城熱議。
文繡和溥儀離婚的事情已經上了各大報紙的頭條,天津的《大公報》《華北新聞》等報刊上,都赫然醒目地刊登了文繡和溥儀離婚這件事。
聽到妃子要和皇帝離婚,當時整個天津都熱鬧起來了,這也成了當時大家茶餘飯後一道言之不盡的熱門話題,可以想象當時溥儀的心情是多麼憤怒的,顏面掃地,真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他心想大清朝老祖宗的臉面都被自己丟盡了。
1931年10月20日,溥儀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溥儀當然也不想成為被告,與自己的妃子對簿公堂,不想成為別人的笑柄,可是當時溥儀和日本人的計劃馬上開始實施要去東北,因此為了自己儘快去東北,不願意和文繡糾纏下去,他決定必須在這場離婚大戰中速戰速決。
溥儀心煩意亂地吩咐律師:“我已沒時間耗下去了,儘快私下解決此事。只要不上法庭,一切都好說。 ”溥儀和近臣商量後,公開答應了文繡的離婚訴求,文繡勝訴,溥儀敗訴,在後來律師的協商後,1931年10月22日,溥儀和文繡正式簽訂了離婚協議,協議規定:
(一)離婚後,溥儀給文繡生活費5.5萬元
(二)允許文繡帶走日常穿用的衣物和用品
(三)不得改嫁;住在孃家不住別處;不得做有損皇室名譽之事
協議即日生效,文繡恢復了自由之身,而當時的溥儀為了讓自己有個臺階下,也有了保持皇帝的尊嚴,找回點面子,溥儀雖然離婚敗訴,可是又命人擬了道旨登載在報紙上,大意是:
“淑妃不遵祖制,擅離行園,即日起廢除封號,貶為庶人”溥儀的這道旨意的確令人鬨堂大笑,因為大清都亡了,還用這種方式給自己找回臉面,的確是顯得很不合時宜。
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不幸的婚姻卻各有各的不同,夫妻走到這一步,其中的酸澀也只有親身經歷才能體會,通過文繡和溥儀離婚這件事,也從側面反應了溥儀這位末代皇帝當得多麼不易,同時作為他的女人又是多麼痛苦,好在文繡最終重新改嫁,過上了平凡女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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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這就是溥儀在法庭上鬧笑話的原因。
溥儀離婚案,可以說是有史以來第一位站在法庭上的皇帝了,他以前可是萬人之上的主宰者,中國百姓心目中的真龍天子,站在法庭上接受質詢,自尊心哪裡還受得了?天津法庭上,溥儀受盡了別人的冷落,他也嚐到了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悲涼。下面,小雪對於這個事件,簡單的做一個說明。
文秀離婚的真因:溥儀不生孩子。這同時也造成了文秀內心的反叛,在當時舊社會的思想潮流中,文秀走在了最前面
說起溥儀,就有一件事非說不可,那就是他不生孩子,至於原因很多人也都知道,在溥儀小時候,很多宮女和他做遊戲,造成了以後生理方面的陰影,抱憾終生。
另外,文秀離婚的原因還有婉容,宮中並不自由,文秀嚮往自由和民主,她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選擇一個愛自己的人,並不是受人冷落的人。
1931年8月23日,這場震驚全國的文秀離婚案在天津法庭公開審理,原因是,文秀沒有得到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滿足。
當時很多人都勸文秀不要離婚,甚至以公開報道的方式抨擊文秀,但是,受到新思想洗禮的文秀不甘之下,一怒把溥儀告上法庭。
輸官司,溥儀顏面盡失:他在法庭上宣讀了一道聖旨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儀認為,自己作為皇帝,有對文秀的罷免之權,但是,現在已經是1922年,距離馮玉祥北京政變已經發生了足足10年有餘。
這樣的聖旨在眾目睽睽之下,成為了人們的笑柄:還把自己當皇帝呢?下聖旨,誰會聽!
判決下來了,溥儀敗訴,文秀離婚成功,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離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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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做的這件事情就是在庭審結束之後,當眾宣讀了一份聖旨了,具體是怎麼回事呢?下面小太陽就帶大家仔細的瞭解一下。
刀妃革命
刀妃革命是什麼呢?就是我們題目中所說的溥儀的離婚案了。
文繡入宮
離婚的主人公之一就是溥儀很喜歡的妃子,鄂爾德特·文繡。公元1922年,通過照片被選入宮中成為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的皇妃,比皇后婉容提前一天嫁入皇宮,被溥儀以隆重至極的婚禮迎娶到宮中,在後宮中被稱為淑妃。
文繡從入宮之後,就沒有得到過溥儀的寵幸,包括晚文繡一天進宮的皇后婉容也一樣,從未得到過寵幸。
文繡每日梳洗完畢後,先到溥儀居住的養心殿問安,然後在到皇后婉容和四位皇太妃的寢宮問安,然後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居所長春宮休息了,這就是她一天的日子。
馮玉祥逼宮之後,溥儀和他的妃子們都被趕出了皇宮,之後溥儀對文繡的態度更是不好,生活吃飯,哪怕是逛街也只帶著婉容,不理文繡,甚至文繡打算自殺的時候,溥儀知道了都不過去勸阻。
離婚伊始
正當文繡在天津靜園生活不下去的時候,她的遠房表姐夫的女兒玉芬來到了文繡的身邊,她知道文繡現如今的生活之後,告訴文繡說,“現如今已經是中華民國,法律上寫著男女平等,溥儀現在已經被趕出皇宮,早就不是什麼皇上了,你應該請個律師,寫狀子。控告他虐待妻子,同他離婚,另外索要撫養費”。
正是玉芬的話,文繡準備上告法院,知道此事的溥儀,在追文繡不得的情況下,不得已也請了兩位律師。
最終,兩人也經過庭審宣佈,淑妃文繡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係,溥儀必須支付五萬五千銀元作為贍養費,而文繡終身不得再嫁,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鬨堂大笑
為什麼會有題目中說的溥儀在庭審結束後做的一件事讓人鬨堂大笑呢。
要知道馮玉祥不公之後,溥儀和一眾后妃等宮內人都被迫遷出皇宮,而在溥儀離開皇宮之後,就宣佈著皇帝、皇后、皇妃這些稱號都自然而然的廢掉了。
那麼在離婚案結束之後,溥儀拿出了一份聖旨,當眾宣讀起來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qian),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溥儀在唸完聖旨之後,大家都鬨堂大笑,為什麼大笑呢,我認為有兩點。
其一、要知道,堂上坐著這些人都是當年溥儀的子民,他們也知道,宣讀聖旨都是有專門官員進行的,什麼時候輪到皇帝自己念聖旨了,溥儀自己念聖旨,顯得不倫不類。
其二、現在已經是民國時期,身為皇帝的溥儀都已經被趕出皇宮了,早就不再是什麼皇帝了,既然不是皇上還擺這個譜,所以也有人在大笑的時候喊出“他還把自己當成皇帝呢,可現在早不是大清國了。
結語
溥儀身為大清國皇帝,雖然是最後一位,而且還被軍閥趕出皇城,但是身份地位還在,卻成為大清歷史上第一位被妃子提出離婚的皇帝,也算是皇帝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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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太陽D
大清早都亡了。曾經作為皇帝一言九鼎的溥儀,卻被他的妃子鬧離婚推上了公堂,原本這對溥儀來說就很尷尬了,已然不能接受。
而且案件敗訴了,那就接受現實吧。畢竟是民國時期了,他說了已經不算了。可他當堂拿出了一份聖旨(史上皇帝親自宣讀聖旨第一人),想著挽回一點顏面。可這在別人看來,就如跳樑小醜般的表演,實則是自取其辱。
妃子休皇上的事兒,此前是聞所未聞。這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的轟動,還被稱之為刀妃革命。具體情況且聽我給你從頭細說。
1922年,這已經是溥儀退位後的第10年了。這一年分前後腳溥儀娶了一個皇后,一個妃子,也就是婉容和文繡。自古皇后與妃子很難有和睦相處的,畢竟身份地位不同。
文繡也想得到溥儀的寵愛。但現實卻是溥儀對婉容更寵愛一些,從地位和感情上她都落了下風。她成了可有可無的存在,很多時候溥儀就把他當個物件一樣束之高閣。
文繡也想過抗爭,也與婉容爭過寵。可她越努力遭到的白眼就越多,在溥儀的縱容下,甚至連下人都開始欺負她。眼看著溥儀離自己越來越遠,她的心也逐漸變得冰涼。
那時候新思想湧動,婦女的社會地位也在逐步提高。文繡也是一個倔強的女子,她不想就這麼委曲求全的過一生。在其妹妹的幫助下,她逃離了皇宮。而且聘請了律師,她要打離婚官司。
隨後溥儀就收到了律師函,內容如下: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溥儀有他的痛處。在他的自傳《我的前半生》裡就說到過,大意是他少時已經被宮女玩廢了,功能出現了障礙。所以他不能滿足文繡提出的要求。
但是起訴離婚這件事讓他這個大清曾經的皇帝顏面無存,雖然震怒,但卻毫無辦法。只得與文繡法庭相見。
最後自然是溥儀敗訴,婚是離定了。還得向文繡支付5.5萬元的贍養費。如果事已至此也就罷了。
判決宣讀完,大家準備起身離開的時候。他卻拿出一份聖旨自顧自的宣讀起來。“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 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你說你這不是自己過戲癮了嗎?此時你的聖旨就是廢紙一張,大清已經亡了,你忘了嗎?
所以當他宣讀完聖旨後,便引起了大家的鬨堂大笑。
說史聽濤
1931年夏,溥儀在天津的張園突然收到一份律師函,公函的內容是:事帝九年,未孟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讓律師發律師函的人就是溥儀的淑妃文繡,律師函的內容很簡單明瞭,說白了就是入“宮”九年沒有得到皇帝的寵幸,要求溥儀每月來幾次住在一起,也就是同居,否則就要離婚上法庭。
溥儀看完這封律師函後,大為惱火,怪不得僕人反饋說淑妃文繡不在張園不知道去向,原來去別的地方居住而且還找了律師。律師函所提的內容並不過分,畢竟文繡是溥儀的妃子,要求同住是相當合理的,而這溥儀也是滿足不了的,一方面溥儀怕這事情傳到外面去,這對自己的列祖列宗是一種莫大的羞辱,另外一方面自己也找到御用律師去與文繡談判。
文繡將實情和盤托出,對於律師來說這件事情他也解決不了,也就主動了斡旋的失敗。最終文繡一紙訴狀將溥儀告上了法庭,要求離婚。溥儀為了儘量縮小影響,壓制輿論,採取了庭外和解的方式。
文繡和溥儀斷絕一切關係,溥儀需要一次性向文繡支付55000元作為贍養費而文繡作為代價,則答應終身不再嫁人。雖然溥儀採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壓制這個信息,但還是在社會的輿論中掀起了大波瀾,畢竟妃子與皇帝離婚這事千百年來第一次,雖然溥儀現在已經不是皇帝,但他畢竟曾經是皇帝。
激烈矛盾的雙方不只是溥儀與文繡,還有文繡與其一位遠房的兄弟文綺。文綺在聽過這個妹妹公然與溥儀離婚,而且還鬧上了法庭,於是寫了一封信來職責文繡,而文繡也不示弱,寫了一封長信來回擊這個哥哥對自己的批評與指責。
也許溥儀為了扳回自己的面子,在與文繡達成庭外和解之後,溥儀身邊的那些遺老遺少都氣不過,紛紛為溥儀出謀劃策要出一口氣,但是沒有辦法,現在已經成為既定事實了,而且社會各界都已經知曉此事了。於是要造一種輿論,這個輿論的目的就是讓社會各界知道,離婚是因為文繡不遵守家規家法而與其離婚,於是有那些遺老遺少中的一位執筆操刀寫下:
諭淑妃文繡擅離行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但更為諷刺的是,本來是為維護溥儀所謂皇室尊嚴面子的“上諭”,卻被登載在廣告欄裡。
離婚後的文繡雖然得到5.5萬元的撫養費,但是去除律師費、中間人好處費、底下人的賞錢以及其他,到手裡只有2.6萬元。後她用傅玉芳這個名字到一傢俬立小學教國語,還一度在《華北日報》社任校對員。1947年正當溥儀在蘇聯伯力俘虜收容所的時候,文繡通過《華北日報》社社長張明偉的介紹,和一名國民黨少校軍官劉振東結婚,1953年因病去世。
敗訴後覺得丟臉面子,便安裝古時的做法寫了一份他認為的的聖旨意思淑妃不守祖制,剝奪封號貶為庶人。但是當時他已經不是皇帝了,所以引的鬨堂大笑
頤生呵護
溥儀的前半生可以說是非常坎坷的,作為在深宮大院中的九五之尊,清朝的末代皇帝,在他身邊並沒有一個知心的人來輔佐他,在他3歲的時候,親人就和他分開了,一手遮天的慈禧太后,剛剛宣佈溥儀是大清的皇帝,就撒手人寰了。
溥儀在這麼個深宮大院裡,什麼都不懂,每天都要坐在龍椅上,還有一幫人天天都要向他朝拜,然後就是一聲萬歲萬歲萬萬歲,可是溥儀什麼都不知道,從小在他身邊圍著一幫阿諛奉承的人,只是為了達到自己各種各樣的利益。
後來被迫做了日本人的階下囚,當了一個偽滿州皇帝,整天提心吊膽,活在恐懼中,本來作為皇帝,應該受到人們的尊敬,但是卻每天活在恐懼中,他的前半生就就這樣度過了,什麼都不知道 ,也沒有人對他說過真話,所有的經歷都要靠自己摸索。
關於溥儀和他的妃子們有一個真是的故事,文秀其實是溥儀最寵愛的妃子,但是讓人們沒有想到的是這個妃子拼了命也要和溥儀離婚,在離婚之前他們之間的關係還是非常融洽的,據說,溥儀為了她什麼都可做,她要什麼溥儀都會給她。
在溥儀被趕出宮後,文秀竟然向溥儀提出離婚,文秀為了和溥儀離婚自己偷偷的找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她要求律師無論如何也要幫自己和溥儀離婚哪怕自己被趕出宮。這件事情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歷史學家將他們離婚的事情稱為”刀妃革命”。
那天在法庭上,法官宣佈文秀勝訴,溥儀必須和文秀離婚,溥儀聽到法官宣讀後,一氣之下,在所有法官面前,溥儀竟然拿出一道聖旨,當場宣讀起來,內容大概意思是自己妖休了妃子文秀。
“諭淑妃擅離張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放歸母家居住省愆,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儀讀完聖旨後,在場所有的人鬨堂大笑。
總結:清朝末代皇帝溥儀可以說是非常悲劇的,就連自己最親的人都要離開自己,可以說他的人生悲劇也折射了清朝滅亡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