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农膜使用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

蔚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全县农膜使用进行综合整治的

通 告

广大农民朋友,县内各农资经销摊点:

农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作物品质、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重使用、轻回收,造成我县农膜残留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膜回收实施方案》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把农膜采购销售关。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农膜覆盖薄膜》(GB13735-2017)规定。农膜销售者采购和销售农膜应当依法査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得采购和销售不符合囯家强制性标准的农膜。销售网点要建立进货、销售台帐,市场监管局要对各乡镇、村的农资销售网点进行地毯式排查,村干部对走街串巷的非法流动摊点要进行举报,坚决从重从严依法打击非标农膜的生产和销售,杜绝0.01mm以下不符合囯家强制性标准的农膜进入农业生产环节。

二、严把农膜使用关。村民使用农膜,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村干部包户,乡镇干部包村,副职领导包片要求,建立责任台账。通过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农民规范使用0.01mm以上农膜、积极参与农膜回收,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对拒不听劝阻的农户,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严把农膜回收循环利用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建立有固定堆放场地、有专门人员、有完善制度、有明确标识标牌、有拉运车辆、有计量设备、有消防设施、有台账、有考核的回收网点。各乡镇、村与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农膜使用户加强废旧农膜捡拾,做到应收尽收,不留死角。县储运中心和循环利用企业将对回收的符合要求的废旧农膜进行回购和置换,对拒不配合废旧农膜捡拾或者阻碍废旧农膜捡拾工作的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个人,要加强宣传教育,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蔚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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