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女儿数百次获刑:最亲近的人,也许才是那个最无耻的恶魔

近日,一则骇人听闻的性侵案震惊了广大网友和世人。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3月25日发布在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称,吉林省舒兰市男子李某富明知其2006年出生的亲生女李某的年龄,于2013年至2019年6月中旬,在舒兰市自家火炕上,与亲生女李某持续发生数百次性关系。

至案发时,被害人李某未满14周岁。

判决书中援引李某的话说,在李某13岁时,已有意识开始反抗父亲,但仍遭到父亲的侵犯。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富作为被害人李某的亲生父亲,无视国家法律,违背伦理,利用监护抚养关系,明知被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长期、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且多次性关系发生在被害人未满十二周岁之前,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男子性侵女儿数百次获刑:最亲近的人,也许才是那个最无耻的恶魔

正义终将到来,虽然最终解救了长期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李某,但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那些心灵和身体上的伤害,也无法抹去。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除了对这样禽兽不如枉为人父的人骂一句禽兽,却没有办法改变他的女儿已经受到伤害的事实。

都说为人父母,是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最坚强的后盾,为他们遮风挡雨,为他们修桥铺路,为他们的未来甘当垫脚石,但凡事总有例外。

而这样的例外,让我们感到震惊、愤怒的同时,也脊背发凉。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那些最亲近的、能保护我们的,同时也被我们不设防的亲人,谁也不知道他是潜伏在暗夜中的一只野兽,披着纯良的外衣,做出伤天害理,违背人伦又龌龊的事情。

往往这样的人,才是伤害我们最深的人,也是最可怕的人。

男子性侵女儿数百次获刑:最亲近的人,也许才是那个最无耻的恶魔

就如同很多被隐晦的埋藏在心里的猥亵、性侵案,也许旁人以为是陌生人或者不熟悉的人所造成的伤害,但事实往往相反。

正是那些平日里被我们所信赖的亲人,化身恶魔,在无人的时候露出獠牙,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现实生活中,影片中,都有无数的案例告诉我们,男女大防真的不仅仅要实施在陌生人之间,哪怕是最亲近的人,也该如此。

俗话说得好,儿大避母,女大避父。

男女有别,真的不是说说而已,哪怕是亲如母子,亲如父女,都应该懂得避讳。对于小孩子,作为父母更是应该从小就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不要以为孩子还小就什么都不懂。

等到他们真正懂得的时候,很多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

男子性侵女儿数百次获刑:最亲近的人,也许才是那个最无耻的恶魔

很多时候,作为父母的因为信赖,因为所谓的亲戚关系,对身边的亲朋好友和自己的子女之间的关系过分放心,认为他们不过是喜欢自己的孩子,所以才放心的把孩子交给他们照看,让他们单独待在一个空间里丝毫没有顾虑。

殊不知,正因为这样的信赖和信任,才给了那些最亲近的恶魔下手的机会。

很多猥亵性侵案件的始作俑者,都是身边熟悉的亲朋好友。

而孩子们还小,或许还没有正确的性观念,也不明白那双伸向自己的魔爪代表了什么,只是孩子的心理都是敏感的。

他们或许不说,做父母的或许也没有看出来任何不妥的地方,但性侵猥亵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

那些不被人知道,隐藏在黑暗中的伤害,就像是一根导火索,在将来的某一天就会爆发出来。

男子性侵女儿数百次获刑:最亲近的人,也许才是那个最无耻的恶魔

而最让人害怕的,除了这些近在咫尺不被人知道的亲人恶魔,还有一种就是明知道自己的孩子受到了侵犯,但为了避免旁人的闲言碎语和指指点点,就选择隐瞒,装作什么事情都不知道的父母。

亦或是那种打着为你讨公道,实则借此敲诈勒索对方的父母。

这样的父母,也是最可怕的存在。

明明他们应该是教你保护自己,也能保护你的人,却在你坠入深渊后不仅不拉你一把,还把你当做垫脚石获取利益,让你坠的更深,直到世界一片黑暗,看不到一丝光亮。

对他们来说,你已然这样了,改变不了被侵犯的事实,不如趁此机会捞一把,也好保全你的名声,不至于将两家的关系闹得太僵。

可名声有什么用呢?在这样的伤害下,受到侵犯的人需要的是救赎,是身体和心灵的救赎,而不是所谓的名声。

可实际上,就是有这种父母,他们本质上和那些侵犯猥亵你的恶魔没有什么区别。

同样都是亲近的人,同样都是无耻肮脏的恶魔。

但愿中国的性教育能尽早普及,也能尽快完善。

那些看似羞涩难以启齿的内容,实则是我们为孩子打造的第一把保护伞。

当孩子们深刻了解了这些知识,就会在面对恶魔时有自己的判断,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是伤害自己的行为,哪怕不能避免第一次伤害,也可以杜绝二次伤害。

而为人父母,更是要在保护孩子的同时,让自己配得上“父母”二字,否则,和那些枉为人的禽兽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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