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明初“訓誡”史學及其產生的心理原因

訓誡史學是明代前期史學中的重要內容。明初修撰的史書中,很多都體現出明顯的警告和限制目的。作者對洪武年間《祖訓錄》、《永鑑錄》等史書內容進行分析,將目標人群集中在明代宗室和文武權臣群體,深度剖析了明初史學形成這一特點的心理原因。既有朱元璋生性多疑的性格特點,也有其熱衷讀史的“殷鑑”心理。而最終將其上升至法律層面的,依然歸結在明代高度集中的專制制度上,體現了史學和政治相結合的歷史特點。這在某種程度上,奏響了明代史學走向衰落的輓歌。

王傳奇 | 論明初“訓誡”史學及其產生的心理原因


王傳奇,男,山東煙臺人,時為商丘師範學院歷史與社會學院副教授。

文章來源:《湖北社會科學》2012年11期,109-111頁

摘要:訓誡史學是明初太祖時期開創並大興的一種史學趨勢,其最大特徵是通過總結歷史教訓,為各級臣民樹立起嚴格的行為規範,從而達到使社會各階層完全效忠朱氏皇朝的目的,其興起的原因除為了滿足明初日益高漲的封建集權的需要外,更重要的是與明初兩任帝王強烈地猜疑各級臣民的心理有密切關係。

關鍵詞:訓誡史學,特徵,心理原因

所謂訓誡史學,是一種與傳統殷鑑史學有本質區別的史學形式。與後者通過總結歷史經驗為整個統治上層提供經驗教訓以維護王朝長治久安的特點相比,訓誡史學的針對對象更具體,即借歷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規範除了皇帝以外的所有臣民的言行,以達到更好地為維護皇權服務的目的。

訓誡史學這種完全針對臣民的做法,雖然各代皆有,但並未形成獨立的意識形態和史書體例,而是散見於各正史的《外戚傳》、《宗室傳》。這種情況至明初太祖朝開始出現本質變化,朱元璋以“聖諭”的形式,要求內閣和翰林官員根據其意圖有針對性地編纂了大量訓誡類書籍,並親自為其作《序》,這類書籍數量眾多,根據顧頡剛《明代敕撰書考序》所言,有明一代出現的二百餘種敕撰書籍中,其中成於洪武、永樂兩朝者,“超過半數,洪武一朝又幾兩倍於永樂”。在這些敕撰書籍中,有相當一部分屬於訓誡類的史書,其訓斥對象包括了明代社會的各個階層,如文武權臣、宗室、外戚、后妃、文人等,對明代的政治、學術尤其是史學發展起到非常大的影響。

王傳奇 | 論明初“訓誡”史學及其產生的心理原因


一、明初訓誡史學的具體表現

王傳奇 | 論明初“訓誡”史學及其產生的心理原因


明初出現的訓誡類史書,數量眾多,而洪武朝則尤其集中,僅根據《明史·藝文志》和《禮部志稿》兩書統計,即有《昭鑑錄》、《外戚事鑑》、《忠義錄》、《醒貪簡要錄》、《女戒》等數十種,而成於永樂朝亦有《外戚傳》、《聖學心法》、《務本之訓》等,這些書籍為各級臣民制定了其必須嚴格遵守的行為規範。而這些訓誡類史書主要的訓誡對象包括兩類人:宗室和權臣外戚。

首先,明初仿效西漢,分封了為數眾多的藩王,如何能在保證這些藩王的榮華富貴的同時又防止他們幹權叛亂,朱元璋從分封之初就努力設法解決。太祖甫一統天下,即大封子孫為王,雖然出於防止地方叛亂考慮,亦曾為其人“置相傅,設官署,定禮儀”,且規定藩王原則上“列爵而不臨民,分土而不任事”,(卷二百八·封建考·同姓封建)但因為明初特殊的軍事局勢,仍然有部分藩王掌握著龐大的藩國軍民政權力,如朱棣等,為防其叛亂,朱元璋嘗試通過大量羅列歷史上出現的藩王叛亂以致最終囯滅的事實,求其警醒,故諭令編纂了大量針對宗室藩王的訓誡史書。

太祖朝出現的此類史書書目眾多,最重要者當屬《祖訓錄》。

《祖訓錄》成於洪武六年(1373)四月,該書收錄“漢唐以來藩王可為觀戒者”,將漢唐以來藩王亡國的原因歸納為箴戒、持守、嚴祭祀、謹出入、慎國政、禮儀、法律、內令、內官、職制、兵衛、營繕、供用十三類,從政治、軍事、日常生活等方面對藩王作出了嚴格限定,為進一步增強訓誡色彩,明太祖親自為該書作《序》,曰:“朕著《祖訓錄》,所以垂子孫。朕更歷世故,創業艱難,常慮子孫不知所守,故為此書……後世子孫守之,則永保天祿,苟作聰明以亂舊章,是違祖訓矣。”(卷十六)對後世藩王造反的可能性表現出強烈的擔憂,為使子孫“知所守”以“永保天祿”,故作是書。為使子孫知所警惕,該書頒賜諸王后,朱元璋明確要求將該書“錄於謹身殿及乾清宮東壁,命諸王亦書於王宮正殿、內宮東壁,以時觀省”, (卷十一)為強調對該書內容的重視,洪武二十八年 (1395) 九月再次將該書頒佈於內外文武諸司,且敕諭禮部,強調分封各國遵守該書規定的重要性,強令後世子孫“遵守成法”即可,因為其人“生長深宮,未諳世故”,不若開國之君“備歷世故艱難,周知人情善惡”,唯恐“有奸賊之臣,狥權利作聰明者,上不能察而信之,任之,變更祖法,敗亂國家,貽害天下”,故將該書定為“家法”,要求“子孫世世守之”,而有敢“言改更祖制者,即以奸臣論,無赦”。(卷一·垂法之訓)幾乎將該書定為國家憲法。

除《祖訓錄》外,太祖朝尚有《永鑑錄》一書,亦為規範藩王行為而作。《永鑑錄》成於洪武二十六年底,全書分為六“目”,除前兩目“篤親親之義”、“失親親之義”為訓朝廷諸臣外,其餘四目“善可為法”、“惡可為戒”、“立功國家”、“被奸陷害”則專為宗室而作,其內容尤重於“輯歷代宗室諸王為惡悖逆者,以類為編,直序其事”, (卷十一)書成,頒賜諸王,再次強調宗藩當以歷史為借鑑,當守法、遠奸、去惡,以求安身保國。

其次,作為一位留心史學的帝王,太祖也很早就注意到歷代封建王朝中因權臣和外戚干政而亡國的教訓,故也注意對此兩類人的訓誡。

為最大程度限制外戚權力,除了限定后妃來源,要求選妃以民間秀女為主,禁止勳臣之女參選之外,太祖朝還通過編纂史書以警告外戚干政、奢侈等行為,如洪武年間編寫《內訓》、《祖訓》,通過警告后妃的做法斷絕內宮與外戚交通干預權力的可能性,永樂年間則編《外戚傳》,專門收錄“漢以後可為法戒者”,以歷史事實打壓外戚干預權力的可能性。

在明初所有臣民中,最為太祖所擔心的,則非文武權臣莫屬,故在洪武、永樂兩朝尤其是前者時期,針對上述兩個群體頒佈的訓誡類史書數量最多,措辭也最嚴厲。

對文臣的訓誡類史書具體可以分為針對丞相和普通地方官員兩種。前種以《相鑑》最具有代表性,該書成於洪武十三年(1380),全書共四卷,其宗旨乃是鑑於歷代為臣者對《春秋》“紀賢不肖、政得失,昭如日星,驗如影響”之特點皆耳熟能詳,但行事之際卻不能以古為鑑,“臨事多謬,不從善而從惡之紀雜遍群書”,皆是因為其人“不能精知厲害也”, (卷十六·相鑑序)故作此書,全書收錄歷代為相者共一百零八人事蹟,分為《賢臣》、《奸臣》兩個部分,《賢臣》取“自蕭何至文天祥八十二人為傳”,《奸臣》取“自田蚡至賈似道二十六人為傳”,太祖親自為該書作了三篇《序》,以具體歷史人物為案例,為為相者樹立行為規範,並將其人能否遵守臣道上升到“宗姓”的高度,認為賢者可以善終且榮耀父母祖先,“有云死而不亡曰壽”、“所以事君者,若父母生,必榮貴之、厚養之以顯之,此其所以孝也”,“不敢不忠君者,孝在安神魂於九泉。若或不忠,惟恐陰陽之道殊愆連父母”;(卷十一·相鑑賢臣傳序)而為奸為惡者則皆“初欲榮父母而返累父母,本欲榮身而又殺身,必欲顯父母而至於滅姓也”。(卷十一·相鑑奸臣傳序)希望通過二者對比,使高級文臣能夠有所警惕,自覺向“賢臣”的方向靠攏。

作為平民皇帝,朱元璋不僅關注中央高級官員幹權的不良影響,同時也注意到基層官員的貪汙腐敗行為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故又編纂《醒貪錄》,“使之恤民”(卷十一)以配合明初為懲罰貪汙腐敗而頒佈的各種法令。

明初武將多出身農民起義軍,且在長期的軍事戰爭中掌握了龐大的軍事權力,故朱元璋對這批人也頗為擔心,因此在統一天下之初,即頒佈了《大誥武臣》,“上以武臣多出自行伍,罔知憲典,故所為往往逆法,乃制大誥三十一篇以訓。”(卷十一)通過該書,朱元璋從各個君臣禮儀、日常行為等方面對武臣作出全面要求,為進一步嚴格對武臣的規範,至洪武二十一年(1388),在朱元璋的授意下,再次編纂了《武臣敕諭》、《武臣訓誡錄》、《古今武臣善惡事》等書。

為用事實說明群臣學習此類書籍、以歷史為借鑑的重要性,胡藍大獄後,朱元璋立即要求文臣編寫了《逆臣錄》、《昭示奸黨錄》等書籍,以本朝謀亂權臣的結局為例,顯示了皇帝希望各級臣僚將自己的行為都限制在皇帝許可範圍內的決心。

明初規範文武權臣的訓誡類史書,除了上述幾部外,尚有《志戒錄》“採晉李克至宋劉正彥為臣悖逆者,凡百有餘事,賜群臣及教官諸生講誦,使知所鑑戒”, (卷十)《臣戒錄》“纂錄歷代諸侯王,宗戚,宦官之屬悖逆不道者,凡二百二十人……頒佈中外之臣,俾知所警。”(卷一三二)《世臣總錄》取“自魯周公至唐劉蘭止,各為論斷”, (卷十一)《精誠錄》將散見於《論語》、《孟子》、《國語》諸書中的史事分為“敬天”、“忠君”、“孝親”三類,以期達到“君能敬天,臣能忠君,子能孝親,則人道立矣”(卷三·東閣大學士吳沉)的目的;等等。

明太祖鑑於歷史上宗室和文武權臣對皇權造成巨大危害的事實,著重針對上述兩類人編纂了大量的訓誡類史書,但並不表示他們就忽視了對社會其他階層的訓誡,諸如后妃外戚、勳臣、商人、農民等階層也都在其關注範圍之內,只是其程度不若前者之嚴重。這類史書包括《稽制錄》專為勳臣而作,警告其“家人及儀從戶各有常數”,且“嚴公侯奢侈逾越之禁”, (卷一百三十二·李新傳)在該書作用下,信國公湯和、曹國公李景隆立即削減自身儀從戶、莊田數量;又《公子書》則採古事分為“良臣門”、“忠臣門”、“奸臣門”三類,“以訓開國武臣之子弟”;(卷一百三十一)又《資世通訓》同時涉及“君道”、“臣道”、“民用”、“士用”、“工用”、“商用”等內容,借具“勸導之意”;(卷九十八)又《務農技藝商賈書》“以民間農工商賈子弟所當務之事,直詞解說,使之通曉”;(卷十一)等等。

王傳奇 | 論明初“訓誡”史學及其產生的心理原因


二、明初訓誡史學出現的心理原因

王傳奇 | 論明初“訓誡”史學及其產生的心理原因


明初太祖統治時期大量編寫訓誡類史書的工作持續時間頗長,以洪武朝為例,從洪武六年即開始(《皇明祖訓》),至洪武二十六年密集出現,至其駕崩,此類工作也未結束,以皇帝“諭旨”的形式出現了大量的訓誡類史書,朱元璋甚至親自為其中大部分作序,頻繁強調其訓誡內容不可改變,“後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論”,試圖以這種做法為社會各個階層樹立起嚴格的行為規範,其迫切程度和採取的嚴厲手段,為歷代所罕見。之所以會在明初出現這種情況,固然與明初封建集權程度進一步增強有密切關係,但更重要的則是受到二帝尤其是前者對天下臣民強烈的不信任心理的影響。

而太祖對天下臣民的普遍懷疑,從其與太子朱標的一番對話中即可表露無疑:“太子諫高皇誅夷太過。上一日以棘杖遺地,命太子持,太子難之。上曰:‘汝弗能執,我潤琢以遺汝,可乎?今所誅者,皆棘杖也。’”(卷三十·琢棘杖)認為文武權臣甚至宗室、外戚都有可能是朱氏後代的嚴重威脅。他的這種對天下臣民的普遍懷疑心理,雖然有某些現實依據,但更多的則是因為其出身卑微以致形成嚴重的對天下人的狐疑心理。

晚年朱元璋的狐疑心理非常嚴重,並經常以此興起大獄,如明初名臣徐達、李善長等人都幾乎是以“莫須有”的罪名被牽連致死,而表現更為明顯的則是明初的文字獄。

朱元璋統治天下之時,曾以薦舉、徵召的方式號召天下文人入仕新朝,但南方士人的做法卻大出其意料,如夏伯啟、姚潤、王謨等人皆避而不出,且稱元末紅巾軍為“紅寇”,朱元璋對此大為憤怒,認為南方文人此舉“意有他忿”,諷刺他為“賊寇”,再加上當時武臣為與文臣爭權,曾歪曲張士誠名字由來乃是其幕僚取《孟子》“士誠小人也”一語,明褒實貶,種種事例,遂使朱元璋形成天下文人皆為賣弄文字以沽名釣譽、對朱氏皇室陽奉陰違的印象。在此印象下,朱元璋遂因為文字讀音、文字發揮等原因屠殺了大量文人。如江西府學教授林元亮作《寫增俸表》內有“作則垂憲”,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作《萬壽表》內有“垂子孫而作則”,朱元璋皆認為“則”與“賊”諧音,故將其人全部處死;又如常州府學訓導蔣鎮作《正旦賀表》內有“睿性生知”,尉氏縣教諭許元作《萬壽賀表》內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結果“生”被讀為“僧”,“法坤”被讀為“發髡”,“藻飾太平”被讀為“早失太平”,作者亦皆被處死。

而文人因所作文字被肆意發揮終獲死罪者亦不在少數,如明初“吳中四傑”的高啟因為其《題畫犬》有“羊車半夜出深宮”、《題宮女圖》有“夜深宮禁有誰來”等語,被認為是諷刺宮闈淫亂,故成為其最終被分屍的禍根:“啟嘗賦詩,有所諷刺,帝嫌之未發也。”(卷二百八十五·高啟傳)又有張尚禮《宮怨》詩因為觸犯禁區被下蠶室而死,僧人來複獻詩中有“殊域”、“無德”四字,“殊”被分為“歹朱”,“無德”本為來複自謙之語,亦被看成是諷刺朱元璋,故被誅;又僧人守仁《翡翠》詩、德祥《夏日西園》詩都被歪曲為諷刺法令嚴苛,亦被殺;與此相似的尚有陳養浩《吊時詩》、張信《絕句》等。

明太祖出於對文人的懷疑心理,肆意歪曲文人語言文字,並以此為藉口大肆屠殺的做法,在明初造成了嚴重的文字恐怖氣氛,給學術自由風氣造成了嚴重破壞。

除了強烈的對群臣的不信任心理外,太祖好讀史亦是導致明初尤其是太祖朝訓誡史學興盛的原因所在。

太祖好讀史,在統一天下的過程中,就閱讀了包括《左傳》、《史記》、《漢書》、《唐書》、《宋書》在內的大量史書,並從中總結歷代興衰的經驗教訓,形成了他獨特的對保護朱氏皇權手段的認識,而在其所有認識中,他認為最重要的則莫過於限制丞相和武將的權利。

如在封建王朝設置丞相一職對皇權的影響方面,朱元璋將其過分誇大,他認為元朝衰亡的根本原因在於“政專中書,凡事必先關報,然後奏聞。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尋至大亂,深可為戒”, (卷一一七)認為設置丞相隔斷了君、民之間的聯繫,因此,洪武二十八年,他以秦、漢、唐、宋等朝“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為由,再次闡述取消丞相職位的重要性,認為“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炕,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卷二三九)

同樣,如何處理武臣權力過分膨脹的問題,朱元璋也從歷史中獲得借鑑。他從趙匡胤朝“杯酒釋兵權”的案例得到啟發,“普誠賢相,使諸將不早解兵權,則宋之天下,未必不五代若也”,認為武臣權力膨脹,會影響到朱氏王朝的安全,故其統一後,先後借胡黨、藍黨等大獄,株殺了大量勳臣武將,徹底剝奪了武將對軍隊的統轄權力。

正是因為朱元璋個人原因,在其建立明朝以後,形成了強烈的對各級臣民的嚴重懷疑心理,正是在這種心理影響下,太祖朝試圖通過總結歷史上忠臣、奸臣的表現及其下場等具體案例,為天下臣民樹立起嚴格的行為規範,希望以此達到維護朱氏王朝長期安定的目的。明太祖的這種做法,影響了此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的明代史學甚至政治,成祖朝繼續前朝工作,所編類似史書亦有十餘部,成祖以後又有如宣帝時作《外戚事鑑》,取“宋漢以下歷代戚里之臣”七十九人,按其“善惡之跡並其終所得吉凶”分類而成,以為外戚幹權、奢侈之戒,又作《歷代臣鑑》,取“春秋以下一千餘年凡臣之行事,其善惡大概,簡類錄用之”,以為文武權臣篡奪、逾制之戒,作《五倫書》以宣揚“有關於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道者”;憲宗時作《文華大訓》以賜皇太子,又諭夏英作《蒞阼典要》,以定“法祖”、“師古”(卷十一)之訓,等等。但是隨著明中後期皇帝逐漸惰於政事,這種新的史學形式對天下臣民的警戒作用也逐漸降低,並最終消沉下去。

信息採集:孫中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