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泗阳:一男子如此驾车竟是为了替妻“分忧”!

大家都知道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然而

就是有那么多司机

喝完酒后觉得自己仍然清醒

开起车来毫无顾忌

但请不要心存侥幸

因为

蜀黍们严查酒驾

决不放松

2020年3月23日13时37分许,泗阳交警在沭泗线庄滩闸设卡查车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N0B178的白色轿车停在大桥上,正副驾驶竟然下车交换位置。

民警心生警觉

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

此时倪某坐在副驾驶

倪某的妻子在驾驶位

因目睹两人交换位置的过程

民警立即对副驾驶位的倪某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宿迁泗阳:一男子如此驾车竟是为了替妻“分忧”!

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

宿迁泗阳:一男子如此驾车竟是为了替妻“分忧”!

当民警要求倪某出示驾驶证时

倪某:“我没带。”

民警通过平台查询

倪某驾驶证为注销状态

倪某不仅醉酒驾驶

还无证驾驶

宿迁泗阳:一男子如此驾车竟是为了替妻“分忧”!

后经民警谈话了解

原来这车先前是倪某妻子在开

但经过一处急转弯上坡的路段时

倪某的妻子对自己车技不自信

竟不敢开了

倪某便自告奋勇

要替妻子分忧

目前案件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机动车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泗阳交警在此还要提醒大家

酒后驾车轻则伤,重则亡

作为家人更应相互监督

为自己和对方的安全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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