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这些单位在招聘和选调,涉及司法局、高校、银行!

银川市司法局

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银川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拟在全区范围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银川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实有在编人员3名,空编1名。拟在全区范围选调负责合同审查、政府应诉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全区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统一招考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敬业勤奋、工作能力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必须具备事业编制身份,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5.在编在岗且九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或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的人员;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市司法局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选调方案

下发公开选调通知,通过银川市司法局网站等媒体公布选调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2.报名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行政中心915室。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送至报名地点,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银川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网站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文件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单位在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参加选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选调岗位要求等相关情形的,经研究可取消报名人员选调资格。

五、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个别调动、组织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不组织考试)。

(一)组织考察。我局派出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并查阅拟选调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对其“三龄两历一身份”、廉洁自律、计生情况、编制类型、身份、回避等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形成拟调人员考察报告。

(二)拟定人选。局党委听取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的考察情况汇报,综合相关资格条件等审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同时,征求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

(三)公示。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由选调单位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四)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编办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注意: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影响选调或自愿放弃选调等问题的,取消当事人选调资格,根据综合排名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1-6888805(银川市司法局政治部)

银川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银川市司法局

2020年3月23日

宁夏大学

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0年宁夏大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020年宁夏大学自主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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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招聘区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职责义务。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6日以后出生)。

6.符合《2020年宁夏大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6.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夏公共招聘网(网址: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x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在区外部分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招生就业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宁夏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rczp.nxu.edu.cn/zpsys),注册成功后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

(1)应聘专职辅导员及硕士(副高职称)教师岗位者选择“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硕士)”。

(2)应聘博士教学科研岗位者选择“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博士)”。

2.报名时间

(1)应聘专职辅导员及硕士(副高职称)教师岗位,报名时间为4月13日9:00~4月17日17: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2)博士岗位全年招聘,集中报名时间为上半年4月6日~4月3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

(2)填写应聘信息。应聘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证明等)上传电子影印件。

(三)网上资格初审

1.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应聘者的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2.专职辅导员及硕士教师岗位应聘者的资格初审由人事处负责。

3.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同时将相关信息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笔试

1.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重点考察履行岗位工作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2.其他岗位原则上免笔试,应聘人数多的岗位,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名额与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职辅导员按男女性别分别确定)。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日后在宁夏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开发表论文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6.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大学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1.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提前两周报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2.面试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推广采取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组织展开面试、网上考核。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面试需提前一周,通过在宁夏大学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须明确告知应聘者,同时做好通知记录。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不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或进行面试加试确定。

(八)体检

1.体检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考察

1.对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4.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人事人才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在宁夏大学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由我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编制、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对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式批复为准),因已被录用人员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

(四)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须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

(五)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以及考前无故放弃(不参加)面试、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1065

举报电话:0951-2061977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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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一、杰出人才(A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境)外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A类标准的杰出人才。

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0万元,提供20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年薪不低于100万元(含工资、岗位津贴等)。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配备学术助手、组建团队。

二、领军人才(B类)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一、二层次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海外著名大学教授;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B类标准的领军人才。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50万元;理科(含农科)提供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提供8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年薪不低于50万元(含工资、岗位津贴等);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配备学术助手、组建团队。

三、拔尖人才(C类)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第三层次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或国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C类标准的拔尖人才。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理科(含农科)提供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提供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年薪不低于30万元(含工资、岗位津贴等)。

四、青年优秀人才(D类)

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五年来有一定的代表性成果。

根据代表性成果,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50万元;理科(含农科)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社保及学校岗位津贴等待遇。

五、其他领域急需人才(E类)

学校其他领域急需的硕士、博士和“双师双能型”高级职称人员。

中国银行宁夏分行

2020年春季招聘和实习生招聘

一、职位分类及招聘人数

(一)区分行招聘

1.管理培训生(信息科技)

2.营业网点业务岗(含银川地区机构、石嘴山市分行、吴忠市分行、中卫分行、灵武支行、青铜峡支行、宁东支行、永宁支行、贺兰支行、固原支行)

3.以上职位共计招聘44人

(二)审计分部招聘

1.审计数据分析员

2.审计员

3.以上职位共计招聘2人

(三)实习生招聘

1.管理机构信息科技类实习生

2.管理机构综合类实习生

3.营业网点营销服务类实习生

4.以上职位共计招聘15人

二、报名方式

◆电脑端网申:

http://chrcmp.chinahr.com/views/boc-spring2020/

◆手机端网申:

三、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北京时间3月20日~4月中旬或5月中旬

2.笔试时间:4月下旬~5月

3.面试时间:5月~6月

4.体检、背景核查、拿offer:6月~7月

5.入职/实习:7月以后

各招聘环节时间和方式将视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中国银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各机构的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存在一定差异,请应聘者进行职位申报时仔细阅读招聘页面中各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避免无效申请。

(三)中国银行将在4月下旬~5月组织统一笔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

(四)招聘过程中,中国银行将通过应聘者在线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件等)与本人联系,请确保准确填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中国银行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校园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校园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在校园招聘过程中,中国银行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中国银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了解更多招聘信息及动态,敬请关注“中国银行人才招聘”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微信公众号。

(F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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