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檢察提起一起危害食品安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獲法院支持

“因為我在經營早餐店期間,生產銷售的油條、油餅中添加明礬鋁含量超標,我的行為造成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受損,我對廣大消費者和公眾表示深切的道歉!”2019年12月11日,在淳化縣人民法院,被告宋某某這樣說。

據悉,宋某某常年在淳化縣經營早餐店,2018年7月28日陝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早餐店生產、銷售的油餅、油條進行抽檢,抽檢過程中發現油餅中含重金屬鋁1096mg/kg,油條中含重金屬鋁1110mg/kg,嚴重超出國家對小麥粉及其製品鋁殘留量≤100mg/kg的標準。

2019年7月,淳化縣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向民行部移送了此案線索。經調查,該院認為宋某某生產銷售油條、油餅中重金屬鋁含量嚴重超標,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當依法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遂於同年9月向淳化縣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承辦檢察官介紹說:“過量攝入鋁會使人出現骨軟化、免疫力下降和神經病變等。油條、油餅是我們餐桌上很常見的食物,宋某某生產油條、油餅一直超限量使用泡打粉作為添加劑,導致鋁含量超標的油條、油餅大量流入市場,危害百姓的身心健康。”

這起侵害消費者權益食品安全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後,法院判處刑事處罰的同時,判令被告宋某某在淳化縣級新聞媒體上賠禮道歉,支付懲罰性賠償金5萬元。目前,宋某某已在淳化縣電視臺公開賠禮道歉,懲罰性賠償金5萬元已繳納到位,該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淳化檢察 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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