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禁令!“大師兄”被棄街頭

野生動物禁令!“大師兄”被棄街頭

3月25日,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保全街31號院外,有人將一隻猴子丟棄在巷口,它蜷縮在籠子裡,樣子十分可憐,熱心居民拿來黃瓜、蘋果和包子等餵食。

附近社區工作人員聞訊後,急忙將此事反映給鄭州市野生動物救護站,希望它能夠有一個安穩的棲身之地。

現場看到,這隻被拋棄的猴子通體毛髮乾淨,被鎖在一隻鐵籠子裡,籠子裡放著一個小毯子,猴子的脖子上帶著一個繩索。籠中的猴子雙臂抱肩,時而彎腰,做叩首狀;時而四肢抓著籠子,使勁兒搖晃,試圖逃脫籠子。

據社區工作人員王女士稱,大約在凌晨三點左右,一名保潔員大姐第一時間發現了這隻被丟棄的猴子,當時猴子被裝在籠子裡放在路邊。

“一直等到上午八點左右都沒有人過來認領,就打電話聯繫了鄭州市野生動物救護站,希望給它找個安身之地。”王女士說。

據前來救助的鄭州市野生動物救護站的站長董朝偉說,通過觀察發現,這隻猴子有兩歲,是一隻雄性獼猴,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獼猴是不允許個人飼養的。

“我們將它帶回救護站後,會進行救護,並對它開展野外生存訓練。一旦它達到野外生存標準,就會把它放歸山林。”董超偉說。

轉自: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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