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公安护好群众“钱袋子”

酒泉公安护好群众“钱袋子”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民众的居家生活以手机、互联网为主。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实施诈骗,严重影响损害政府公信力、威胁群众资金安全。为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势头,酒泉市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以下简称:市反诈中心)在强化精准预警防范的基础上,研究分析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新手段、新特点,积极创新宣防方式,持续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酒泉公安护好群众“钱袋子”

疫情期间,市反诈中心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充分应用部省市反诈平台预警平台,及时分析预警数据,精准实施预警劝阻,针对网络电话诈骗、QQ刷单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代办贷款、信用卡类诈骗等方式,采取电话预警、短信预警、微信公众号发布等级预警措施,落实市、县、派出所三级联动上门劝阻机制,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实现“公安有温度,服务不打烊”。

酒泉公安护好群众“钱袋子”

据市反诈中心办案民警介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属于非接触性案件,不法分子利用从非法渠道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编辑”符合场景的话术、剧本,通过拨打电话、网络聊天等方式,冒充商家客服、学校老师、行政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市民急需防疫物资、求职心切、关爱孩子、急需周转资金等心理,引诱其进入其布置好的陷阱,实施诈骗。

为此,市反诈中心研判各类案件,揭露各种电信诈骗伎俩,及时制作反电信诈骗宣传资料,利用酒泉市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适时向公众发布红色、黄色等级预警,提醒市民重点防范;按照电信诈骗呈现出的批量群众收取诈骗信息的特点,反诈中心及时向辖区群众发送针对性强的防骗提醒短信,拓宽精准预警覆盖面;开展宣传防范“进机关、进场所、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医院、进银行”的“八进”活动,借助多家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此外,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一区一警”、治安户长的作用,警力下沉,动员市县两级全体民(辅)警,开展反诈骗防范宣传,将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每名群众,打造常态化、精准化、互动化、全民化的宣传新模式,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酒泉公安护好群众“钱袋子”

为守护群众“钱袋子”,市反诈中心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拓展警企合作渠道,不断完善紧急止付机制。2月20日,敦煌市七里镇公安分局辖区居民赵某拨打96110报称:当日14时30分许,其受他人诱导在手机客户端进行网络兼职刷单,为完成刷单任务,通过支付宝花呗支付4899元。接报后,市反诈中心立即启动紧急查询止付机制,发现赵某刷单被骗资金已通过支付宝购买苏宁易购商品,市反诈中心迅速联系南京苏宁易购警务室,及时将被骗资金拦截在二级流转渠道中,及时止损。

对于在家点手机就能挣大钱的刷单行为,市反诈中心提醒,刷单类诈骗是近年来一种常见的高发类诈骗类型。不法分子先是通过网页、论坛、社交软件等渠道广泛发布兼职刷单广告,以通过网店刷单提高商家信誉可以获得提成为名,引诱市民参与其中。被害人参与后会被要求完成任务,刷的第一单往往只有一个物品,价格较低,确实也会拿到提成;第二单就需要“联单”,要求被害人完成很多任务,在返现过程中则出现卡单等现象,并要求被害人再次完成,并且刷单所需资金越来越大,当发现异常时,不法分子会立即消失。市反诈中心民警特别提醒,网络刷单本就属于失信违法行为,切不可参与其中,当遭遇诈骗时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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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敦煌市七里镇公安分局接到市反诈中心指令:七里镇居民王某正在被冒充公检法人员已涉嫌洗黑钱为由实施诈骗,请立即上门劝阻。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反应、立即行动,一方面组织值班民警上门劝阻,另一方面积极联系王某亲属协助劝阻,由于劝阻及时有效,王某未受到经济损失,有效地避免了一起电信诈骗案发生。

连日来,市反诈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截至3月25日,已拦截各类诈骗信息11.4万条,劝阻受骗群众10.6万人次,有效维护政府机关公信力,为酒泉市治安大局平稳有序增砖添瓦,提升了群众防骗识骗能力。


(酒泉日报记者 范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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