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以後的生活,會是怎樣?

姬夢塵


早幾年我在一家國企做法務時,很多客戶拿了貨物後沒有按時支付貨款,甚至有很多都失聯的,迫不得已,只能去起訴,但起訴時,很多都是公告開庭的。但自從國家實行失信執行限制後,一個個的蹦出來還欠款。非常有印象的一個客戶打電話給我:小劉,我現在被列入失信名單了,出不了境,聽說是你們公司起訴我了,怎麼辦?我過幾天去你們公司談談還錢的事情,你們儘快幫我消除法院黑名單。我當時聽到他對我說話的態度,真的超爽。催款的時候真的像孫子,現在出了口氣。


現在很多人在被起訴時,還認為這只是走走流程而已。但並不是,隨著國家對失信人員的加大力度懲罰,失信被執行人生活只會寸步難行,執行措施限制著他的生活各方面:

一、限制高消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失信被執行人以下高消費受限制: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倉位;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6、旅遊、度假;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二、公佈失信被執行人信息

在各公共場所、媒體平臺公開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如在車站顯示屏、今日頭條媒體上發佈,專門的老賴彩鈴定製。

三、限制支付寶,芝麻信用等各大網絡平臺支付工具和授信,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生存空間。主要措施有: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平臺消費等。

四、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如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政府補貼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

五、任職資格限制 。如 限制擔任國企高管限制等。

六、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


爬樹的魚83082988


失信被執行人多數都投資項目失敗,或生意虧損或工程款沒回收。這些人失信心勤創業同時也胸懷大志也歷經艱辛!但天有不測風雲變成了失信人,每天面對債主的催逼,法院的判決並執行,有的甚至無家可歸我估計後頭的日子越來越難過:既債務不能償還,再創業沒資金還受各種限制已經走頭無路了,還怎麼過?任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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