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明日起,文化娛樂場所有序恢復營業

馬鞍山:明日起,文化娛樂場所有序恢復營業

馬鞍山市關於營業性文化場所有序恢復營業的通告(第38號)

根據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三級應急響應下有關防控措施調整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自3月28日起,全市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有序恢復營業,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恢復營業範圍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影劇院、遊藝遊戲娛樂場所等。

二、明確防控要求

(一)強化消毒通風。停業後首次恢復營業的消費場所要進行徹底的清洗消毒和安全檢查。開放後繼續加強營業場所消毒清潔,確保室內空氣流通,不得使用中央空調系統。

(二)抓細防控措施

。經營主體要積極推行“安康碼”管理,實行“綠碼+佩戴口罩+測量體溫”管控制度。必須安排專人維持秩序、檢測體溫,督促提醒消費者戴口罩。嚴格控制營業場所客流,在店客流量不超過總量的50%,保持進店人員安全間距不小於1米。發現業主、員工及顧客存在發熱、胸悶、乏力等異常症狀,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屬地行政管理部門,並實施隔離、送醫等措施。

(三)建立追溯制度。經營主體要建立顧客信息追溯制度,收集消費者的有效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確保能追溯到每一名消費者。結賬時優先使用手機掃碼等非現金支付方式。

(四)做好安全保障。經營主體要嚴把人員、物資、設施設備和原材料安全關口,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指定專人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從業人員必須落實戴口罩、勤洗手等自我防護措施,每日早晨上崗前進行體溫檢測,體溫異常者不得上崗。

三、落實防控責任

(一)落實主體責任。經營主體要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嚴格遵守馬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縣區、開發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督促經營主體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執行《馬鞍山市營業性文化場所恢復營業工作指南》。市場監管、文化旅遊、衛健、商務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機制,共同推動文化娛樂場所有序恢復營業。


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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