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餐館、KTV等場所陸續“解禁”,“醉貓”怎可僥倖?

文丨圳論評論員 謝仕亮

隨著疫情風險降低,深圳的酒樓、餐館、KTV等場所陸續“解禁”,市民們休閒、聚餐的活動逐漸增加,城市煙火氣息漸濃。好事剛開局,一些貪杯者又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明顯反彈。

酒樓、餐館、KTV等場所陸續“解禁”,“醉貓”怎可僥倖?

深圳交警部門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截至3月24日,深圳交警共查處醉駕案件456宗,其中,涉及醉駕共犯的10宗,佔比2.19%;涉及交通事故的141宗。通過數據比對可知,今年以來發生的醉駕交通事故佔查處總數的比率為30.92%,而去年同期佔比為17.38%。

可見,近期涉酒駕駛違法出現了較大反彈。不只深圳如此,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的“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集中夜查統一行動”,全國多地都出現類似情況。據悉,全國夜查統一行動僅3月20日至22日3天時間就一共查處了酒駕醉駕2.5萬餘宗,其中醉駕2300餘宗。這些數據在往常也許不起眼,但將其放置於疫情防控期來審視,就顯得頗有些“扎眼”。

酒樓、餐館、KTV等場所陸續“解禁”,“醉貓”怎可僥倖?


疫情期間酒駕醉駕交通違法抬頭,細究原因,恐怕根源還在於駕駛者的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出了問題,並沒有真正意識到酒駕醉駕是對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安全都極不負責任的犯罪行為,反而當成與警察之間的“貓鼠”遊戲。在疫情防控前期,有的人以為絕大多數警力都在忙於疫情防控,無暇顧及查酒駕,而且路上也空蕩蕩,於是膽子便大了起來,酒後依然上路。而今,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酒樓食肆亦陸續迎客,終於可以“下館子”了,於是乎不少人便開始放鬆警惕,呼朋喚友、舉杯暢飲,甚至進行“報復性喝酒”(統計數據顯示,深圳141宗醉駕交通事故駕駛員的飲酒地多為休閒娛樂場所),腦子裡“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這根安全弦也鬆了下來。

殊不知,交通安全保障不分疫時與平時,交警部門的“獵虎”行動從未中斷過。不管何時、何地,酒駕、醉駕永遠是一條觸碰不得的法律“高壓線”。廣大司機朋友們,應自覺提高安全和法治意識,不可心存僥倖。任何時候,酒後開車上路,就是“一腳踩油門,一腳踩牢門”,輕則丟飯碗,失財物,重則丟性命,毀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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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的危害性毋庸贅言。此前,廣東支援湖北荊州醫療隊隊員王爍醫生正是被醉駕肇事者車撞身亡,令人痛惜無比。此次,全國統一開展夜查行動,各地酒駕、醉駕明顯增多,再一次提醒交通執法部門要一如既往地對相關交通違法行為嚴查重處。深圳交警表示,在目前常態化開展“獵虎”查酒駕的基礎上,將繼續推出集中、大型專項查酒駕行動,同時繼續大力實施有獎舉報,對違法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每宗獎勵3000元,作出行政處理的每宗獎勵1000元。如此“硬核”查違,相信定能有效震懾醉駕行為,為疫情防控“護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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