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一村民上坟引发火灾,过火面积达5公顷!被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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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由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失火罪一案在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缙云一村民上坟引发火灾,过火面积达5公顷!被判一年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3月20日,被告人丁某某因清明祭祖,在点燃香烛、纸银、鞭炮等祭祀物品后,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5.0467公顷,烧毁林木蓄积208.9立方米。

被告人丁某某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

缙云一村民上坟引发火灾,过火面积达5公顷!被判一年

缙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罪。丁某某系自首,又认罪认罚,事后积极组织扑火工作,且年龄较大,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清明时节上山扫墓祭祀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果在祭祀中不小心引发火灾,森林过火达到一定面积,就可能触犯失火罪,而触犯刑法的后果不仅给国家和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自己也会面临牢狱之灾,且对烧毁的山林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

今年,由于受疫情影响,县委县政府也倡导大家暂停组织集中聚祭,鼓励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同时还出台了禁火令,规定在禁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少一些陋习,多一些文明,积极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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