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

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表彰活动开始啦

托县融媒体中心 活力托克托 今天

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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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

中国共产党托克托县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河口党委,托克托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呼文明委关于印发《〈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 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推荐上报。并于5月1 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县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8512712、851628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


呼文明委〔2020〕5号

关于印发《第九届“最美青城人”—呼和浩特市道徳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办,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属大中专院校:

现将《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第九届“最美青城人”—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首府公民道德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广泛宣传道德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人物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倡导文明新风尚,为建设生态首府、品质首府、幸福首府、文化首府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最美 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活动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旨在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表彰数量

此次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特殊 贡献”六类,共表彰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 德模范30名,提名奖10名。

三、评选范围

此次评选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可;在创业创新、道德风尚、职业操守、社会奉献等方面, 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先进性、时代性、典型性和群众 性的先进人物;在脱贫攻坚战中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精神 扛起责任、创新思路,将脱贫工作抓紧抓实抓落地,为精准脱贫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在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肺 炎疫情中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英勇奋战,冲锋在前引领在 前,用实际行动书写忠诚、彰显风采的先进党员干部及群众。均可报名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助人为乐。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三)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四)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五)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坚持关心照顾亲属。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六)特殊贡献。在脱贫攻坚及抗击疫情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人物及事迹。

五、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成立第九届最美青城人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主办单位各一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科,负责评选活动的日 常工作。

联系电话:4606462 (传真)

电子邮箱:hhhtwmbzhc@ 163.com

六、评选程序

此次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优中选优的方法推荐评选。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此次活动的覆盖面。市属媒体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渠道发布活动启事,公布评选事宜。同时,开展寻找“最美青城人”活动,以媒体为平台,采取社会推荐、自我推荐和记者寻找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通讯报道、人物访谈等形式,深入挖掘、宣传市民中的典型代表,充分发 挥新闻媒体引导舆论、弘扬先进的作用。

(二)多种渠道推荐。驻呼的所有单位、组织或个人均可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名额不限。各旗县区、委办局要积极组织推荐;市直属机关工委要协调自治区直属机关积极推荐;市工商联要发动非公企业积极推荐;市住建、 教育、卫健、公安、文旅、公交等行业系统也要积极推荐。推荐时,需要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1寸红底免冠照和3-5张高清生活照或工作照电子版、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日期截止到 2020年5月15日。填报《申报登记表》时,要认真核对候 选人的姓名、族别、工作单位、出生年月、联系电话等信息, 确保准确无误。

(三)公示评选结果。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候选人,在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大力表彰宣传。评选公示结束后,组委会举办颁奖活动,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同时,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获奖者将被推荐参加全区道德模范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项评选表彰活动已经成

为首府的品牌活动,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评选质量和 活动效果。

(二)积极发动,周密组织。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广泛动员,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使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自愿参加、组织评选、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属媒体要广泛宣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深入挖掘新闻线索,积极寻找典型人物,积极推荐先进事迹,配合活动向 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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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集中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以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进步,为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呼和浩特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第九届“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活动”(以下简称 “双十大”)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活动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 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成立“双十大”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主办单位各一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科,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4606462 (传真)

电子邮箱:hhhtwmbzhc@ 163.com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十大时代新事

评选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在呼和浩特地区发生的,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表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体现时代精神风貌,能够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引领社会风尚,社会反响好的典型事件。

评选标准:

1.在讲文明、树新风方面有切实举措,开展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

2.在推动建设“好人之城”方面有切实举措,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的典型事件;

3.在诚信建设方面有切实举措,涌现出的典型事件;

4.在自强不息、顽强拼搏方面表现突出的;

5.在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方面、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6.常年坚持扶危济困、关爱弱势群体,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困难的;

7.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8.在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中冲锋在前、表现突出的;

9.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二)十大社会公益活动

评选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在呼和浩特地区开展的,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鲜明、正确,群众参与面广,且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方面效果 显著,社会评价高,有利于统一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 社会和谐的重大典型活动。

评选标准:

1.在社区邻里互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共驻共建方面表现突出,社区居民认可度高的;

2.在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开展保护山川河流、植树造林、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3.在普及礼仪知识,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参与交通秩序维护、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4.在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慈善救助方面表现突出的;

5.在脱贫攻坚战中创新思路开展工作,将中央政策落实落地,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中表现突出的;

6.在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中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冲锋引领,为我市抗击疫情做出重大贡献和汇聚起共克时艰正能量的;

7.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四、评选程序

此次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优中选优的方法推荐评选。

(一)宣传动员阶段。市属媒体即日起,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发布活动启事,公布评选事宜。

(二)民主推荐阶段。组委会办公室即日起接受推荐报名。驻呼的所有单位、组织或个人均可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办 公室推荐,名额不限。推荐时,需要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5张反映新事或活动内容的高清照电子版。推荐日期截止 到2020年5月15日。

(三)评选公示阶段。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新事和活动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候选者,并在市属媒体刊登候选者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众可进行投票评选。根据市民投票结果, 确定正式名单,在市属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表彰推广阶段。评选公示结束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同时,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双十大”评选表彰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评选质量和活动效果。

(二)积极发动,周密组织。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广泛动员,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使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自愿参加、组织评选、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属媒体要广泛宣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深入挖掘评选过程中的新闻线索,配合活动向纵深开展。

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

第九届“最美青城人”一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评选和第九届呼和浩特市“十大时代新事”、“十大社会公益......

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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