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指導意見》,這些地方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

3月27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發佈《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面規範活禽交易和宰殺。

《指導意見》要求,重慶主城各區(含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以下統稱“主城各區”)建制鎮(街道)城市連片建成區,其他區縣(自治縣,含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其他區縣”)城區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區域(以下簡稱“禁止區域”)

按照屬地負責原則,在做好集中屠宰、冷鮮供應等配套保障的前提下,禁止區域內主城各區現有的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點原則上在1個月內完成取締,其他區縣在今年內完成取締,同時要建立長效機制,堅決防止反彈。

禁止區域外的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點可根據實際科學設定。

《指導意見》中所稱活禽是指雞、鴨、鵝、肉鴿、鵪鶉及其他經人工馴養的可食用活體禽類。兔、羊等可食用活體動物參照本指導意見管理,國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按相關規定執行。

《指導意見》提出,充分發揮現有禽類屠宰廠產能,保障集中屠宰需要。對已取得合法經營資質的生豬屠宰廠,可增設具有物理隔離條件的禽類屠宰車間,擴大產能。主城各區範圍內原則上不再新建禽類集中屠宰廠,其他區縣可根據需要,科學規劃建設禽類集中屠宰廠(設計年屠宰活禽原則上不少於1000萬隻),在鄉鎮農貿市場設置活禽集中交易和宰殺區,滿足市場供應和長遠發展需要。

另外,重慶將逐步完善活禽從屠宰到消費全程“無斷鏈”禽肉冷鏈物流體系,確保禽肉產品安全新鮮和穩定生產。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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