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活动的通告

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活动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为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有效防范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杜绝各类火灾隐忠。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2020年清明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今年清明节期间,县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和烈士陵园实施临时性封闭管理,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和集体公祭活动。


二、县城区域内的街道、路口、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严禁烧纸、烧香、抛撒纸钱等行为。各乡镇农村上坟坚决避免扎堆聚集祭扫,严禁坟头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三、城区及农村集贸市场、超市、副食店。殡葬用品商户严禁销售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四、各乡镇要压实村两委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好日常巡逻、劝导解释工作。乡镇干部要包片、包村,村干部要包户、包人、包地块,要发挥好老党员、疫情防控志愿者作用。


五。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落实好殡葬服务场所封闭管理的要求,做好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监管、引导、处置工作;城管局要加大对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执法监管力度;街道办、各包联单位要发挥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严格小区外出人员管理;市场监管局要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有效管控祭祀用品流通;公安局要在殡仪馆,公墓等祭扫集中的区域、路口加强执法检查,做好祭扫人员和车辆劝返工作,对拒不服从管控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置;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对野外用火。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应急管理局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六、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响应文明祭祀号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摒弃陋习,文明祭祀,引导约束单位职工。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文明祭祀规定,并劝导在外人员清明节期间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同时,各乡镇以及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祭祀,倡导敬献鲜花、网络祭扫、家庭微信群、微视频、居家追思、制作思念卡,书写寄语等形式悼念缅怀故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七、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职尽责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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