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工人报》报道,一些地方和企业限制湖北籍员工复工,或者明确规定不录用身份证为42开头的湖北籍员工,甚至还出现患新冠肺炎的员工病愈后返回工作岗位被用人单位解雇的案例,此类做法不仅仅是对湖北籍员工情感的伤害,更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属于就业歧视的违法行为。
不要让“”同舟共济,一起抗疫”成为一句空话!!
如有时间,请您转发。并从自身做起,不歧视湖北人民,不歧视湖北打工者!!
![呼吁:复工复产中,歧视湖北籍员工,这事咱绝对不要干!](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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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8 03:16:20 冀州王小胖
据《浙江工人报》报道,一些地方和企业限制湖北籍员工复工,或者明确规定不录用身份证为42开头的湖北籍员工,甚至还出现患新冠肺炎的员工病愈后返回工作岗位被用人单位解雇的案例,此类做法不仅仅是对湖北籍员工情感的伤害,更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属于就业歧视的违法行为。
不要让“”同舟共济,一起抗疫”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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