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三個月,她可能已經有喜歡的人了,是不是不應該再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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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應該打擾了,分就分了你還去死纏爛打幹什麼,既然你們已經分手就證明你們之間存在不合適,就是你強行的把她找回來以後也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唯一的建議是當不了伴侶當個朋友也可以,不過前提是和平分手。


搞笑星球說


喜歡就去追回來,不努力過怎麼知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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