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陳潤兒主持並監誓


  3月27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舉行新任命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潤兒主持並監誓,自治區領導張超超、石岱、李銳、姚愛興、左軍、吳玉才、彭友東、董玲見證宣誓。

  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任命賴蛟為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任命劉國強為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的規定,新任命人員依法向憲法宣誓。

  宣誓現場國徽高懸,國旗鮮豔奪目,氣氛莊重嚴肅。

  16時許,陳潤兒宣佈憲法宣誓儀式開始,全體人員高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之後,兩位宣誓人面朝國徽,右手舉拳,依次高聲誦讀誓詞:“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陳潤兒勉勵大家要做學習、遵守、尊崇、維護憲法法律的表率。他說,向憲法宣誓,是對憲法、對人民、對社會作出的莊嚴承諾。希望兩位同志始終牢記誓言,從內心深處忠誠憲法、敬畏憲法,明白權力來源和職責所在,提高法治意識,增強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自覺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為建設美麗新寧夏、共圓偉大中國夢作出應有貢獻。(寧夏日報記者 馬曉芳 凌雁 尚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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