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庆阳中院两天审结一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3月27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在庆城县看守所通过视频提讯方式 宣判庆阳首例涉疫情防控二审案件,该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仅用两天时间,是庆阳中院刑事二审案件审理时间最短的一起。

维持原判!庆阳中院两天审结一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2020年2月27日,庆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审被告人史某某在1月31日拒不配合疫情检测,强行驾车闯卡,并以暴力行为踢打辱骂执勤民警涉嫌妨害公务一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涉疫情案件事关全国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稳定和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不容松懈。3月25日,二审立案后,庆阳中院迅速反应,第一时间组成合议庭,办案法官即刻阅卷,第二天一大早赶往庆城县看守所提讯被告人。合议庭 在充分听取 被告人 上诉理由后, 严格把握证据标准,深入讨论分析案情, 决定该案 不开庭审理 。 非常时期,兵贵神速,办案法官加班加点,仅用两天时间就对该案作出判决。

维持原判!庆阳中院两天审结一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20年1月下旬,我市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疫情管控形势日趋严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疫情管控工作人员放弃春节休假,冒着巨大的生命健康危险,连续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上诉人作为我国公民应同大家一样严格按照管控人员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机关和相关组织疫情管控工作。再者,上诉人的妻子1月28日、1月30日有感冒、干咳等症状,为了亲属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上诉人更应该主动接受检查。但上诉人不但没有主动接受检测,反而驾车逃离检测点,在被强行带回后暴力抗拒检查,社会影响恶劣,综合考量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和认罪态度等因素,原审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量刑适当,庆阳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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