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卡用戶4月1日起可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

  福州晚報訊 記者從福建高速部門獲悉,4月1日起,我省辦理了ETC卡的客戶,在收費公路通行,可以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了。

  據悉,通行費電子發票分為兩種: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徵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

  客戶使用ETC卡通行收費公路並交納通行費的,可以在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後第10個自然日起,登錄發票服務平臺,選擇相應通行記錄取得通行費電子發票;也可以在充值後實時登錄發票服務平臺,選擇相應充值記錄取得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流程為,首先登錄發票服務平臺票根網(www.txffp.com)或“票根”APP,並按要求設置購買方信息。其次是登錄發票服務平臺,填寫ETC卡辦理時的預留信息(開戶人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經校驗無誤後,完成ETC卡綁定。最後,客戶登錄發票服務平臺,選取需要開具發票的充值或消費交易記錄,申請生成通行費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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