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綏德縣人民政府令

綏德縣人民政府令

第1號

受氣溫大幅回升、有效降水減少、大風天氣增多等因素影響,我縣森林草原火險等級明顯提高。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我縣林草資源和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綏德縣人民政府決定發佈森林草原禁火令。

一、禁火期:從即日起至4月30日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

二、禁火區域:全縣行政區域內所有林草地(含高速公路綠化帶)及距林草地邊緣100米範圍內的森林草原防火區域。

三、禁火規定:在禁火期內,除縣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的計劃用火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火區域實施下列行為:

(一)燒灰積肥、燒荒、焚燒垃圾,點燒田埂、秸稈、樹葉、乾柴等。

(二)吸菸、燒火取暖、野炊、祭祀燒紙、燒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孔明燈等。

(三)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林區。

(四)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不完全用火行為。

四、縣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加大火案查處力度,對違反本禁火令造成森林草原火災的,依照《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一律從重給予相關行政處罰;對引起森林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安全用火規定,一旦發現森林草原火災,應當立即向轄區鎮政府報告或撥打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電話0912-5623611或森林火警電話12119。接到滅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火場,進行科學撲救,確保不發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縣長: 姬躍飛

2020年3月16日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綏德縣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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