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给这些企业补贴每人7920元!

记者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执行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申请阶段性困难企业认定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泸州给这些企业补贴每人7920元!

前面这个重点是不是有点长

还有那么一点难理解?


经认定的阶段性困难企业,按我市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申请失业保险基金返还,返还金额为去年12月参保职工人数乘以6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即每人7920元。

泸州给这些企业补贴每人7920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烈超说:“经认定为阶段性困难企业,可申请返还2019年12月参保职工人数乘以7920元对应的金额,即每人7920元的标准,用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稳岗返还资金须按规定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需要条件

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去年1月及以前参加失业保险,去年以来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去年内最高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5.5%;

去年内最高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去年利润总额亏损,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不超过7.2万元(以社保征收的失业保险缴费数据确定);

有今年新签订的订单合同或产品购买意向协议或以前年度延续订单合同等意向协议或有经营性收入。


如何申请

为应对疫情影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建设“温暖人社”要求,全市推行“不见面”和“一次都不跑”服务,企业通过提供申请资料扫描件(非特殊情况均为线上申报),向人社部门申请。市属参保企业向市人社局申请,区县参保企业向区县人社局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阶段性困难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后,本年度不享受“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普惠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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