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建好房子後要求別人農田做路出入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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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哪裡,能在農田裡建房子,我們這裡是不允許的。話說回來,你都建好了房子,為什麼不留出路,憑什麼要求別人的農田給你走路,這根本不合理。如果真用,要看你怎麼給對方協商,怎麼賠償,就象借錢一樣,給你是情意,不給你是本份。


濱湖韓姐


農田建好房子後要求別人農田做路出入合理嗎?

本人農村人,一直生活在農村,對於題主說的這種情況,我不但認為不合理,而且懷疑其建房子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下面,根據本人的認識,結合當地農村實際情況,來解析此題。

一、首先,農村人都有宅基地,一般建房,當然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而不是建在農田裡,即便是自家的耕地,也不能隨意建房。這戶人家能在農田裡建房,顯然不合理,嚴格來說,是非法佔用耕地。

二、就算是新農村建設計劃內拆遷戶,批給其宅基地應該也是統一規劃好的用地,不可能還需佔用別人家的農田做出入道路。

三、據本人分析,此戶新建房應該是建在自家農田上,原先宅基地改為農田,有些地方土地管理部門,可能會同意他此種操,也可能有點人脈關係。但是建房前,就應該想到出入路問題,之先就該和別人溝通好,更不能以自己要有出入路是應該的,強行佔別人家的農田做路,一旦別人較真起來,有可能佔用農田建的新房都能歸於違建。

四、都是農村人,還有可能是一個生產隊的,抬頭不見低頭見,遇到事提前商量,農民新建一幢房子也不容易,想得到別人幫助,一定要低調和氣,好言軟語請別人幫幫忙。想佔別人農田做路,一是出錢補償,二是以田換田。積極主動的多付出,把事情圓滿解決好,房子是大事,一輩子受益的事,皆大歡喜處理好各方面問題,才是農村該有的人文環境。

以上四條就是本人對此題的解析,個人觀點,僅供討論。請條友們賜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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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TC


對於這個問題來說是非常不合理的,首先你要知道農田是別人的,不是你的。所以你不能夠這麼蠻橫無理,如果一旦發生衝突別人不給你走,只是分分鐘把你困死在裡面。

農田大大家都知道,現在的農田其實已經不讓蓋房子了,首先是對於農田的基本保護農田裡面都已經明確的規定不再讓你們在農田裡面蓋房子,除非特殊情況。

應該事先溝通。

對於流出路口,那又是別人的田,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提前商量,事先和別人商量好。

事先溝通商量好如何使用路口,比如說要求別人讓出一段路口讓我們走路。

那這種情況之下,你要給予相對應的補貼,別人也不是白白給你的,就算路口兩米寬,那麼他的田的長度如果有10米,那麼你就已經佔用了20個平方。所以基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應該事先溝通好,看看是否可以適當的賠償。

因為對於鄰里左右來說,其實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說溝通不善處理不好這個問題,那相對應來說,就有可能導致於我們意見不同的時候就會出現分歧,那這種情況之下一旦惹惱了別人,別人就不會給你這個地方讓你進行,做一條路從他田的上面經過。

先斬後奏行不通。

這裡提到在農田裡面蓋好房子,那麼蓋好之後才想要求別人給一條路我們走。

這種典型就是先斬後奏的問題,一旦關係不融洽,那麼這個時候不給你從他田裡面過也是分分鐘的事情。

因為很多人都是比較厭惡先斬後奏的。所以我們應該提前溝通提前商量好,對於土地如果是進行置換還是給錢,這個都有商量的時間和商量的地步。

因為先斬後奏的問題,一旦別人卡死說不讓你走,那麼這種情況之下你真的是無可奈何。

農田裡面蓋房子是否合法?

對於在農田裡面蓋房子,現在很多人跑回農村裡面,就想在農田裡面蓋個房子,這樣呢,可以獲得居住的權利。

其實他們有的人可能不知道,對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必須有的時候需要進行去蓋房子還要去申請宅基地的。

所以不能夠把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這種情況之下你是非常吃虧的,一旦以後拿不了證件,那麼你哭爹喊娘也沒有什麼用。

所以蓋房子這個問題是大事情,並不是小事情,一定要做好事先相關的申請,拿到相關的許可才可以動手。


農人莫小道


要求別人,肯定是不合理的。但任何事情都是有商量的餘地的。具體這件事應該怎樣處理比較合適呢?下面就來具體分析一下。

要求不合理,但是可以商量。

在我們老家就有這樣的情況,宅基地前面正好是別人家的田地。自己在房子建好後,門口正對著別人家田中心。出門的路被堵,出去的方式只有小路了。那麼這樣的情況應該如何解決呢?下面就來看看別人是如何解決的。

第一,商量。在老家,種植的基本上都是水稻,而在房子面前的就是水稻田。只有在水稻收購以後才會比較乾爽,平時都是有水的。

在房子建好以後,就有了商量的發生。都是在一個村子裡面的人,都是幾十年的鄰居。凡事都是可以商量的。

開始的時候,就商量從田中間開一條路出來。把土地分成兩塊田地,減少的田地折算成現金給別人,但是這樣方案沒有被通過。下面就來看另外一種方案。

第二,置換。用自己的土地,置換別人在家門前的土地。

這樣的方法是比較合適的,而且也不會有什麼樣的損失。通過置換,可以順便處理房子前面的土地,可以在田地中間留一條路出來。不改變土地的使用,留一條路就是為了方便日後的出行。

解決這樣問題,這兩種方案是比較適合的。什麼事都是可以商量的,在農村遇到這樣問題,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等到農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鄉村統一規劃了,就不會在有這樣的問題了。


無吳五


自己的房子建在了農田裡,還要讓別人的農田做出路這本身就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首先農田不允許建房,農田屬於耕地是不能隨便建造房屋的,如果非要建設就得經縣級人民政府以上的審批才可以建設房屋,如果沒有則可視為違建是要進行拆除的,產生的各種經濟損失只能由自己承擔。我不知道你的房子建在農田是不是進行過審批,如果沒有那麼你的行為就已經不合法了。

其次如果你的房屋已經進行了審批,那麼讓別人在自己家的地裡給你讓出一條路也是不合理的。試想一下人家的田地本來種的好好的,因為你蓋了房子就要平白無故的丟失幾分地,而且沒有任何的賠償,換作誰也不會願意的。

我覺的你可以客氣的和人家商量一下,自己可以出錢買下他的一些農田或者用自己其他的農田進行互換一下,這樣可以很好的避免日後因為道路問題產生的各種糾紛。當然這也要看對方是否是願意,如果人家不願意那麼也不要過於強硬,我們可以在慢慢的想別的辦法。在農村你只要給夠了對方補償,給你留出一條路也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如果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歡迎大家留言。我是水工小志,歡迎留言點贊加關注。


水工小志


那肯定不合理啦!路是他自己要走又不是別人要走,走路也只能他自己的位置啊。不要給他走,走了以後就是他的了。要走也要他出錢買給他,不要給他在農村就是這樣的事多。這些人不講理的。我們家就有一家這樣的人,我家門口是馬路是工的,他兒子跑到這裡來罵我小孩,我叫他兒子走他說這不是我的,他不找走這是大人說的。


用戶蓮蓮


這個問題有一點要明確,是公共道路,還是個人專屬道路。農村剛分地草率, 一塊長方地,橫向切割n份,沒有公共道路,通行是隨機得過且過,現在無論是機械通行種田,還是建房通行,都要有公共通道,農田公共道路需要買賣擾亂公共秩序,違反公民的權力與義務。還有一個隱性問題排水,農村內澇怎麼形成的,農村人應該明白!


工農遊記


我從小在農村長大,對於這種事情,確實不合理!

原因有以下幾點:

1、在農村,除了你自己田地可以擁有使用權外,別人的田地,你並沒有使用權。所以你不能使用別人的土地來完成自己的需要!

2、做人要學會換位思考!假如別人要求你家的田地那裡做路!你會答應嗎?你換位思考一下,你就能知道答案了!

3、對於這樣的情況,你最好的辦法就是和你需要做路的那塊地的主人協商解決!用錢買或者用你其他的田地進行交換,以達到你的目的!不然,你私自用別人的土地來使用,別人可以告你的!所以,萬萬不能,最好的選擇,協商解決!



村裡的天空分外藍


農田建好房子後要求別人農田做路出人合理嗎?我來回答的觀點是:不合理。

首先、農田既可耕地,如果在這個可耕地上建房子,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規定,是一種違法行為,房子是違章建築,應該限期拆掉,立即整改,恢復為正常耕地。能夠在農田上建成房子的人,可見社會關係不一般。要麼你有錢,要麼你有權,要麼你有人,否則的話是在農田上建不好房子的。這種事情是容易激起民憤的,是一種社會上極不正常的現象,更何況建好房子後要求別人農田做路出入呢!

其次、在自已家農田上建房,用別人的農田做路出入是一種侵權違法行違。通過這件事情看,該類人在村裡比較強勢,家族勢力,手裡有錢,上面有人等等。這類人在村裡是不受村民們歡迎的,但是村民們敢怒而不敢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已!因為都是同村人,低頭不見抬頭見,何必呢?但是真正把別人得罪苦了,那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什麼樣的事情都可能發生,一切皆有可能。

最後我還是奉勸你們,要多學些法律知識,做一個正直的人,為人要多積些德,多辦點好事吧。為人處事切不能強求別人,更不欺負別人,這樣以後會遭到社會報應的。所以說,在農田上建好房子後要求別人的農田做路出入是不合理。請你先思而後行,切莫走上犯罪的道路,後悔莫及。

在現實生活當確有很事例可列舉,由於本人膽小,害怕出事,就不再一一列舉了。這就我的回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別忘了互相關注,互相交流哦!我是平安(PingAn)618。


平安618


這個要求是不合理的。

一、農田是耕地,是農民的依靠和生活根本,是農民糧食和經濟主要來源。就如城裡工人的工廠一樣重要。改革開放前,農民缺少掙錢的路子,僅依靠農田的出產物養家餬口,佔用農田,意味著被佔家庭收入的減少。現在由於外出打工的人多了,經濟收入比種田收入更可觀,對農田土地的依賴度減弱,沒以前重視了。

二、耕地的有限性。農田耕地是土地承包責任制實施時生產隊按照家庭人口分配的。分完就是完了,隨著人口的增長,每個家庭的農田人均更少,有的甚至只有一兩分地。土地證上還明確農田面積多少,佔用後實際面積與土地證上就不吻合了。

三、要求別人的農田做出入路有點強佔的意味。

但是在農村確有一些實際困難,由於適合建房的地方不多,確實無奈必須佔用時,應與農田延包承包者協商,釆取農田調換或者經濟補償方式解決,切不可強佔。佔用農田既不合理又是違法行為,一旦產生糾紛,司法介入,就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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