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以榆社“3·17”森林火災為戒 嚴防林火再發

晉中以榆社“3·17”森林火災為戒 嚴防林火再發

圖為晉中市公安局副局長青建邦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 錢龍)“3·17”火災發生後,晉中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就火災後續工作採取了哪些措施?3月30日,晉中市公安局副局長青建邦在榆社縣“3·17”森林火災案情況通報會上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青建邦表示,榆社縣“3·17” 森林火災發生後,省市縣三級黨委政府、省公安廳高度重視,晉中市委書記趙建平、市長常書銘蹲點指揮,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第一時間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加強道路交通管控,維護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展開滅火救援工作,同時全力開展依法打擊查處野外用火違法犯罪和防範宣傳工作,堅決防止再次發生森林火災。

一是強化火災火情依法查處力度。榆社“3·17” 森林火災發生後,晉中市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對四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強制措施。同時,進一步加大對野外非法用火行為的打擊力度,3月19日發佈了《關於嚴厲打擊野外非法用火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明確了嚴厲打擊的五種野外非法用火行為及處罰標準。《通告》發佈以來,晉中市已查處野外用火案件40起,依法查處人員39人,還有4起案件在偵辦中。

二是強化聯防聯控工作。晉中市公安機關會同市應急、規劃與自然資源、環保、農業農村等部門健全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在重點部位設卡駐守,嚴防死守,堅決防止發生火災。晉中市各級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323人、警車147輛,設置防火臨時檢查站508個,巡邏中發現處置火險隱患15處。

三是強化購銷精準管控。晉中市公安機關配合應急部門加強煙花爆竹日常銷售管理,督促銷售企業使用“煙花銷售APP”落實實名購銷制度,同時利用“晉治安APP”掌握煙花爆竹銷售信息,管控重點人員,堅決杜絕非法燃放。

四是強化防範宣傳力度。晉中市公安機關利用傳統媒體、網絡新媒體以及農村大喇叭等平臺、渠道大力開展法律法規和《通告》宣傳,以案釋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形成社會整體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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