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以榆社“3·17”森林火灾为戒 严防林火再发

晋中以榆社“3·17”森林火灾为戒 严防林火再发

图为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青建邦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钱龙)“3·17”火灾发生后,晋中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就火灾后续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3月30日,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青建邦在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案情况通报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青建邦表示,榆社县“3·17” 森林火灾发生后,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晋中市委书记赵建平、市长常书铭蹲点指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加强道路交通管控,维护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展开灭火救援工作,同时全力开展依法打击查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和防范宣传工作,坚决防止再次发生森林火灾。

一是强化火灾火情依法查处力度。榆社“3·17” 森林火灾发生后,晋中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四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3月19日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了严厉打击的五种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及处罚标准。《通告》发布以来,晋中市已查处野外用火案件40起,依法查处人员39人,还有4起案件在侦办中。

二是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晋中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应急、规划与自然资源、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重点部位设卡驻守,严防死守,坚决防止发生火灾。晋中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23人、警车147辆,设置防火临时检查站508个,巡逻中发现处置火险隐患15处。

三是强化购销精准管控。晋中市公安机关配合应急部门加强烟花爆竹日常销售管理,督促销售企业使用“烟花销售APP”落实实名购销制度,同时利用“晋治安APP”掌握烟花爆竹销售信息,管控重点人员,坚决杜绝非法燃放。

四是强化防范宣传力度。晋中市公安机关利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以及农村大喇叭等平台、渠道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通告》宣传,以案释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形成社会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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