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 球 鞋

說起來遺憾,長這麼大,沒穿過一雙正兒八經的籃球鞋。

以前是買不起,現在是捨不得。

高一那會兒,03年,迷上了籃球,逮著空兒就抱寢室裡同學的球往球場上竄,腳上蹬的要麼是帆布鞋,要麼是黑麵白底布鞋,或者回力牌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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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鞋是我媽納得千層底。我媽那時候年輕,眼神還很好,常常在夜燈下做著針線,一針一針穿過厚厚的鞋底,不知熬到什麼時候才完工,反正等到天還未大亮,我匆匆忙忙去趕車時,那雙鞋已經塞進我的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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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記得,每次月底從縣城回村裡過完幾宿後,夏日或秋日夜色朦朧的早晨,總是父親手持電筒送我出門,披散著頭髮的母親一定會跟出去走老遠,她知道我好動,就囑咐我把鞋愛惜著穿。頭天晚上已經給了我200元生活費,每每這時,她還會從兜裡掏出一堆零碎賽給我。那時候,家庭十分拮据,我一分錢都不敢亂花,一旦超支,就餓肚子了。


但我穿鞋實在不講究。有一回踢足球,我穿布鞋踢。某個回合,球滾到到我腳下,我太興奮,右腳一甩,一腳出去,腳尖戳中球面,只感覺踢石頭似的,堅硬無比,球飛得老高,我也跳得老高——太用力,痛的,接著就躺草地上了。隊友王彥章跑過來脫掉我鞋子一看,臥槽,襪子上一灘血。他恨恨地說『不讓你穿這鞋踢,非穿,非穿……你看吧』。我把布鞋拿過來一看,針線炸開,豁然裂了口子。


王彥章家裡也窮,他從小踢球,他爸給他買的是回力鞋或者解放鞋。那款式說起來,土是真得土,但論質地,結實是真結實,穿好幾年都不帶壞的。他有一雙穿舊了的回力,就借給我穿好幾次。踢球時穿這鞋果然比布鞋舒坦,硬邦邦的,還有抓地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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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覺著老借人家鞋穿太難為情,就從生活費里扣出二十塊,偷偷摸摸跑到縫紉市場(那裡是縣城賣衣服最便宜的地方,現已拆除)紅著臉跟老闆扯了半天皮才砍價成功,16成交。這一買鞋不打緊,方便麵吃了好幾天。

說來也巧。買完第二天,我們上電腦課,老師管得松,我們就在電腦上瞎瀏覽,當時有個『世紀前線』的網站(現在沒了),可以看nba,我一個鄉巴佬沒摸過幾次電腦,但還算聰明,依樣學樣,用一指禪的功夫打出網站名,便進入了迷人的籃球世界。瞎點就點中了我後來看了少說幾百遍的『艾佛森十佳球』,是的,是艾佛森,不是艾弗森,音譯問題。什麼感覺呢?我的天吶,艾弗森可真是太帥了,籃球可真是太好看了,那種震撼力難以描述,踢什麼足球啊,打籃球多好。最誇張的是,我一籃球門外漢當下就沒羞沒臊地決定——艾佛森以後就我偶像了。毫無來由。後來回頭再想想,總結原因,無非就是強大的視覺衝擊力的緣故。倘若當初看的是科比、麥迪,偶像可能就不是艾弗森了。

從那之後,我幾乎沒踢過足球。注意力全被艾弗森吸引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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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門口有個報刊亭,但凡看掛出來的籃球雜誌封面是艾弗森的,必買。但對當時的我來說,8塊、10塊一本太貴了,真心不敢多買。好在隔三差五有擺舊書攤的,我就兩三塊買一本過期的籃球雜誌解解饞。說起來,那還是一個紙媒興盛的年代,各種體育雜誌暢銷,各路大家寫手給了我籃球文字上的重大啟發。後來『籃球先鋒報』的『籃球報』面世,我成為忠實擁躉。不貴,才兩塊五一份。內容豐富,翔實且專業。無論是雜誌還是報紙,寫到艾弗森的,一定把圖片或文章剪下來收藏。那時候,艾弗森在我心中簡直是神一般的存在,地位不可撼動,尤其是跟小夥伴去了網吧(那年月特好玩兒,嚴禁學生上網吧,誰去上網誰就該槍斃似的,雖然三令五申,但去網吧的學生依然絡繹不絕)看了2001年總決賽AI大戰OK組合的錄像後,對艾弗森的崇拜更是到了五體投地的地步。別笑我矯情,誰沒年輕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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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允許我吹一波偶像的無數優點——艾弗森的身上有太多吸引人的東西。長得好,髮型酷,眼神憂鬱,球風花哨,crossover風靡天下,影響後世。以及穿搭引領時尚風潮,多年來他的黑怕穿衣風都與他的不羈相得益彰。說到這兒,就不能不提他的戰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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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代言的球鞋是銳步。我根本就不懂鞋,只知道他的小腿細長,穿上代言的銳步球鞋,可謂是寶劍配英雄,好馬配好鞍。籃球雜誌的最後一兩頁總會有球鞋推薦,有高幫的、低幫的、騷氣的……,五花八門,琳琅滿目,看得我常常流哈喇子,但一看價格,動輒幾千幾千的,嚇得我一介窮鬼趕緊把雜誌合上。

那時候不光銳步流行,And1也很火,街球在中國方興未艾,一部驚雷廣告在央視播出後,迅速炸遍大街小巷,驚醒了吳悠等一批中國街球先驅。反正很快我就看到校園裡穿oversize球衣的越來越多,校隊也有人穿and1了,至於好不好看,不知道,我只能借用老套詞彙描述一下不大恰當的感受——線型設計,追求的是自由奔放。也對,打街球的人,都說自己擁有著自由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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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時候,眼瞅著要畢業了,跟同學一合計,就雙雙買了李寧,黑白配色,仿的,才80塊。剛開始特愛惜,不輕易穿,穿一回刷一回,跟寶貝似的;後來久了,終於露出了它質量根本不咋地的面目,在一場野球亂戰之後,不光裂了口子,連鞋底都斷了,棄之。一雙仿李寧不僅沒有讓我過癮,反而令我對一雙好球鞋的惦念加劇。他奶奶的。等以後老子有錢了,肯定買它個十雙八雙的。

一晃經年,當初的青澀少年郎成了三十郎當歲的大叔。與寒酸的學生時代一同逝去的,還有我對購買球鞋的強烈衝動。球鞋在緊追時代潮流,它早已不是當初純粹只在球場上出現的物件,而蛻變成被越來越多青少年推崇可以跨領域穿搭的時尚單品,鞋販子瞅準機會做成了一個文化鏈,甭管你打不打球,只要有志於成為“這條街最靚的崽”,衣帽間怎麼滴也得有雙aj什麼的吧,果真是一代更比一代騷。

我就穿著幾百元上下的國產球鞋混跡於各大野球場,根本分不清什麼是歐文幾代、喬治幾代,他們很好看,但也很貴。貴,我少年時期就已經領略到了,但在科比去世的日子裡,球販子坐地漲價,我被一串串動輒近萬的數字驚到了,原來貴真是無極限。後來我想了想,哪是你捨不得,根本還是如當年一樣買不起。薪水微薄,購買力低下,再加上人到這個歲數總要為人生各種必要事務考慮吧,結婚生子,買車買房,各種重擔壓在肩,由不得你揮霍瀟灑。

但不得不說,現在球鞋在做工方面越來越講究,有時候明知是仿的,也有人甘願掏腰包;分類也越來越細化,後衛有後衛專屬,中鋒有中鋒特製,每個位置都有自己的心頭好。什麼實戰性能好,包裹性、抓地性,什麼樣的適合打室內,什麼樣的適合打水泥地,什麼樣的利於突破,什麼樣的跳起來輕盈……簡直是一應俱全了,讓你在球場大展英姿的同時,雙腳免於運動傷害。

而我這種越來越傾向於打養生球的業餘球手,打法越來越佛系,無突破,無對抗,連別人口吐芬芳噴我一臉唾沫星子我都笑呵呵作彌勒佛壯,哪還有功夫考慮戰靴的事兒,永遠就穿著艾弗森的球衣卻從來不像艾弗森一樣犀利,就隨便穿一雙不要太差的球鞋,繫緊鞋帶,在角落侯著,紮好投籃手型,別人發現我了,球一甩,我接球就投,彈跳退化,跳得不夠高了,但腳落地、球進筐的那一剎那,感覺真挺爽的。

打籃球快樂就完了,不一定非要依賴裝備。話雖如此,看到別人腳蹬一雙養眼且吸睛的戰靴總是忍不住心癢,『嘖嘖,這廝的鞋真他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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