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解讀來了!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

《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解讀來了!


現就《通知》

解讀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目的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公安部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和學校幼兒園陸續開學開園形勢,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方面,推動各地根據疫情分區分級精準有序紮實推動復工復產復學;另一方面,全力保障廣大學生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嚴防發生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


二、《通知》的有關部署


第一、進一步強調市場監管、教育、公安部門要緊密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動。


第二、進一步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要求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結合寒假時間長、貯存的食品原料易過期變質特點,重點做好食品原料等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


第三、進一步強化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大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力度。在工作中,市場監管、教育、公安部門既要依法履職,也要強化部門聯動、行刑銜接,形成工作合力。


三、《通知》提出的具體措施


第一、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要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3個有關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並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具體措施,重點是認真排查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嚴格採用蒸煮、熱力消毒櫃消毒等多種方式消毒餐飲具,保持加工製作和就餐場所清潔衛生,定期通風換氣。


第二、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要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點是已開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防止過期變質;在加工製作食物時,應保證食物燒熟煮透,生熟分開。


第三、市場監管、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組織領導下,

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統籌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方案,細化措施,將工作抓緊抓實抓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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