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被控一級重罪?如遭正式檢控,過堂、預審、終審都須出庭

美國當地時間9月1日凌晨,京東CEO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州被捕,後無保獲釋。隨後,劉強東返回中國,還於4日現身京東集團總部,參加公司活動。其律師Joseph Friedberg稱:“他們不會起訴這個案子。根本就沒有可靠的控訴。”然而,據CNN報道,明尼亞波利斯警察局於4日公佈劉強東被捕當日警察報告。該報告顯示,劉強東是以涉嫌“強暴既遂”被捕。根據明尼蘇達州的法律,這是性犯罪五級中的一級重罪。如果罪名成立,劉強東可能面臨最高30年的有期徒刑。然而,若被起訴,作為一個有被捕記錄,被檢控性侵重罪的人來說,“劉強東屆時有可能無法獲得赴美簽證,因而無法出庭,涉及逃庭,成為美國政府通緝犯。”美國刑事律師劉龍珠稱,“這種可能性不算小。”同在4日,美國三家律師事務所(Rosen Law Firm、Schall Law Firm和Pomerantz Law Firm)分別宣佈調查京東對於劉強東案是否存在誤導及錯誤信息,造成投資人損失,並準備發起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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