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兵馬司:朱元璋為大明帝國設置的京都“大管家”

明朝有“三都”——首都、留都和中都。1356年,朱元璋攻佔南京,改為應天府,定為開國首都;洪武二年九月,朱元璋又在自己老家鳳陽,設中立府,“如京師之制”建中都;1421年,朱棣遷都順天府,明朝首都變更為北京,南京改為留都。自此應天府和順天府雙京並行。

朱元璋雖然布衣出身,但善於學習,也能任用賢才,所以三都的城市管理當然難不倒洪武大帝,“五城兵馬司”就是老朱的京都“大管家”,這套制度後期雖有所改進,但一直伴隨著大明王朝,連清朝也在沿襲使用。

五城兵馬司:朱元璋為大明帝國設置的京都“大管家”

五城兵馬司是個什麼東東?

無論是北京還是南京,城分東、西、南、北、中,這就是所謂的“五城”,各城設指揮使一人、副指揮使四人,並配置兵馬,這就是五城兵馬司。

五城兵馬指揮司這個名字是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三年取的。最開始只在南京設置,洪武五年,鳳陽中都也照樣複製,朱棣得位後在北京也照搬了這套制度。

五城兵馬司負責都城巡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囚犯管理、火禁等事。看看這些職責就能夠明白,這個機構就類似於我們今天北京、南京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和市公安局等職能部門,我且稱其為“大管家”。

五城兵馬司:朱元璋為大明帝國設置的京都“大管家”

五城兵馬司管的事情不少,責任不小,但官級並不高,一把手也就是個正六品,和順天府宛平、大興兩縣知縣同級;四個副職只有正七品,就和其他地方的知縣一個級別。所以這個看似威武的單位,其實更多是個為人民服務的行政機構。

五城兵馬司管理京城,但不直接歸屬於順天府和應天府所轄,它的上級部門為兵部;它也不是一個單位,而是五城同置,五個機構的總稱。各司分別持有“金”、“木”、“水”、“火”、“土”銅質令牌一面,這是依據五行方位而設。

明初,置兵馬指揮司,設都指揮、副都指揮、知事。後改設指揮使、副指揮使,各城門設兵馬。十年,定京城及中都兵馬指揮司秩俱正六品。巡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內外,各畫境而分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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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責是治安管理,履行現在派出所的功能。

明朝末年,笑笑生寫的《金瓶梅詞話》引用了當年流行語,其中有“兵馬司倒了牆,賊走了”,反映出當時五城兵馬司的主要職責就是抓賊緝盜。

《少年錦衣衛》中有個帥氣的石堯山,相信大家也不陌生,他有著像狗一樣靈敏的鼻子,對氣味極其敏感。卻因時運不濟,溜鬚拍馬的本領欠佳,又沒錢賄賂,用了十年,才辛苦升上捕頭。他這個捕頭就是五城兵馬司巡城校尉。

巡夜是他們的常規工作,各司每天必須有兩名領導帶隊,每隔三天必須將值班情況寫成奏本提交兵部,並轉呈司禮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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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錦衣衛》中的石堯山

抓賊,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不僅僅是兵馬司一個單位在執行,在萬曆時期還得按照時辰來分工。自卯至申(5:00-18:59),這應該算是長白班,歸兵馬司管;自酉至寅(17:00-4:59),算是小夜班,巡捕營負責。如果碰到重大賊情,那他們就聯合辦案,而且明確規定不得推諉。

兵馬司不僅僅緝盜,更是為了維護京都的安全。“境內有遊民、奸民則逮治”,鬥毆、姦淫賭博、惑世誣民、撒潑搶奪、邪術及無名者等一應來歷不明、行為詭異可能危及京都穩定的歹人也是他們重點關注對象,所以一定程度上,五城兵馬司不僅是行使公安職責,又幹了點衛戍軍的事。

兵馬司在執法權力上也很有限。巡城御史批發兇犯,然後他們才能去取供,最後送法司擬罪發落;辦案時照勘、提人、檢屍、追贓,兵馬司都要經過刑部、都察院分委才能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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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災,和今天的消防及市政有些相似

每年二月份,五城兵馬司要對京城各廠的大小溝渠、水塘、河槽通行疏濬,若官民房舍火起,不分地方,兵馬司督領弓兵火甲人等俱持器具救火。所以,在防人為第一要務的同時,五城兵馬司第二責任就是要防災控險。

正統四年,剛剛入夏,一場大雨連下數天,北京城一片汪洋,基本看不到路面,五城兵馬司雖然日夜救災排險,忙得不可開交。第七天凌晨,剛剛迷瞪一會兒的兵馬司指揮羅勇,就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

渾身溼透了的下屬,跑進來告訴羅勇一個消息,令他顫抖不已。通州一對母女涉水而行,掉進了深坑溺亡,而更為要命的是,得知消息的錦衣衛指揮史徐龔已經到了兵馬司,等候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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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蓄水缸

其實這街道上出現大坑不僅僅是兵馬司的事情,工部還有一個街道廳也參與管理,遇到大事錦衣衛還會協理。兩條人命,這可不是小事。羅勇很快查明,這大坑是通州一個姓尹的大戶建造莊園挖的,而且兵馬司也出面制止過,但是人家壓根不理他們,還拿出家中九門提督處有人來要挾。

所以說五城兵馬司一個六品的官銜在京師根本就提不上正席,皇城內隨便一個市民的背後可能就是一棵“大樹”,很多事情不是他們想幹就能幹的。

好在錦衣衛指揮史徐龔很正氣,拉上羅勇就把那個“尹大戶”給抓了,果真有人來求情,徐龔一句“你們九門提督處如果負責處理一對母女的事,我就放人。”那人只得悻悻而退。

這件事情可以看出,五城兵馬司要管的事情多,但是他們往往又束手無策,很多時候還很夾腳、受氣。不過他們乾的這些事情不向百姓收取任何費用,純粹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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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木輪車

街道秩序管理,有些像如今的城管

治安穩定了就得保障秩序井然,特別是佔道經營、亂堆亂放以及違章建築等也是五城兵馬司的職責所在。

萬曆三十八年,工部責令他們的街道廳和五城兵馬司前往朝陽門大街上拆除那一片商戶臨時搭建的帳篷、牆屋。哪知道這些違章建築是十幾年的頑疾,形成已久,商戶們情緒很大。執行中,雙方竟然幹起來了,兵馬司的人被商戶一頓磚頭給攆跑了,而一塊磚頭碰巧砸中了路過的一位戶部給事中。

這下簍子捅大了。給事中雖只是個言官,但卻是可以直接給皇上上疏的厲害角色,大明的言官那是出了名的“倔強”。這給事中以“工部和兵馬司執行公務中,與群眾公然鬥毆,把百姓當敵人,把街道當戰場,汙損公差形象,有失體統”,一本奏了上去,本就捱了揍的五城兵馬司又迎來了一頓狠批。

五城兵馬司:朱元璋為大明帝國設置的京都“大管家”

城市管理,很多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一面是百姓的利益,一面是京都的整潔,不只是明朝,千百年來一直都是難以解決的矛盾,已經有了很多職責在身的兵馬司更是有心無力。

不過事在人為,雖然級別不高,五城兵馬司有時又很會處理棘手的事情,他們將這些直接寫進奏本提交給司禮監,皇上就能看到了,那處理起來就強多了,阻力也就蕩然無存了。

成化八年,兵馬司官員在巡視時,發現有人在“京城居民輳集處所”任意修建寺觀廟宇,有“走水”(失火)風險。皇帝朱見深面諭徹查此事;嘉靖三十七年,兵馬司官員又以“京城內外勢豪軍民之家,侵佔官街、填塞溝渠,以充私宅”上奏,嘉靖皇帝朱厚熜諭旨:“凡侵佔官街、填塞溝渠者,無論官階權勢,皆以處之。”

五城兵馬司:朱元璋為大明帝國設置的京都“大管家”

市場管理,他們又幹起了工商的活兒。

洪武元年,命在京兵馬指揮司並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鬥、秤尺,稽考牙儈姓名,時其物價。

朱元璋得天下後,一方面降低甚至減免稅賦,讓各地軍民便利通商,同時也加強市場管理,取締非法經營和牙儈活動。他把這個職責交給了五城兵馬司,讓他們嚴厲打擊哄抬物價、短斤少兩、欺行霸市等不法經商行為。

明宣德六年,持續乾旱,京城糧倉近空,此時就有不法商人囤糧,高價上市,五城兵馬司“速以查捕,著交(刑)部嚴加議處”,不久這“相惑而亂取利者,笞四十”,沒收非法所得、處以罰款。

五城兵馬司:朱元璋為大明帝國設置的京都“大管家”

繁榮的商業市場

萬曆十二年,京城“春旱秋澇,人民無糧,城內外爭掃草籽以食”,同樣有膽大者囤糧高售,還是兵馬司“迅以嚴查,重懲盡罰,以平糶賣。”

當然這是理想狀態,在明初之後,隨著官僚集團的形成以及朝廷風氣不斷腐化,五城兵馬司也逐漸變味,他們開始收受賄賂,不管黑白,為富者、強者、不法者開方便之門,反過來成了市場不穩定、混亂的幕後製造者。

綜上所述,明朝五城兵馬司是明代京師治理的重要機構之一,它涉及治安維穩、防災減災、市場管理、市政管理、綜合治理等點多面廣的繁雜事務,和我們今天的大城管有所相似,但職責還要大,的確是個“大管家”。

五城兵馬司:朱元璋為大明帝國設置的京都“大管家”

京城治理體系龐大而複雜,在實際執法過程中,除五城兵馬司之外,還有涉巡城御史、廠衛、六部、巡捕營以及順天府等多個部門,表面看可以形成分權與制衡的局面,但在實際操作中會出現職權交叉、責權不明的現象,這也就從一定程度上妨礙了京師治理的高效化。

另外,五城兵馬司級別低,上面頭頭多,因位小職卑,不僅僅權利被上級利益體侵蝕,而且成了他們的役使,其中尤以廠衛及巡城御史為甚。到明中後期,由於京師居民不願坐鋪、京師實際治理任務量的增加以及五城兵馬司自身瀆職枉法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兵馬司的治理功效頗受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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