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兵马司:朱元璋为大明帝国设置的京都“大管家”

明朝有“三都”——首都、留都和中都。1356年,朱元璋攻占南京,改为应天府,定为开国首都;洪武二年九月,朱元璋又在自己老家凤阳,设中立府,“如京师之制”建中都;1421年,朱棣迁都顺天府,明朝首都变更为北京,南京改为留都。自此应天府和顺天府双京并行。

朱元璋虽然布衣出身,但善于学习,也能任用贤才,所以三都的城市管理当然难不倒洪武大帝,“五城兵马司”就是老朱的京都“大管家”,这套制度后期虽有所改进,但一直伴随着大明王朝,连清朝也在沿袭使用。

五城兵马司:朱元璋为大明帝国设置的京都“大管家”

五城兵马司是个什么东东?

无论是北京还是南京,城分东、西、南、北、中,这就是所谓的“五城”,各城设指挥使一人、副指挥使四人,并配置兵马,这就是五城兵马司。

五城兵马指挥司这个名字是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三年取的。最开始只在南京设置,洪武五年,凤阳中都也照样复制,朱棣得位后在北京也照搬了这套制度。

五城兵马司负责都城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囚犯管理、火禁等事。看看这些职责就能够明白,这个机构就类似于我们今天北京、南京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我且称其为“大管家”。

五城兵马司:朱元璋为大明帝国设置的京都“大管家”

五城兵马司管的事情不少,责任不小,但官级并不高,一把手也就是个正六品,和顺天府宛平、大兴两县知县同级;四个副职只有正七品,就和其他地方的知县一个级别。所以这个看似威武的单位,其实更多是个为人民服务的行政机构。

五城兵马司管理京城,但不直接归属于顺天府和应天府所辖,它的上级部门为兵部;它也不是一个单位,而是五城同置,五个机构的总称。各司分别持有“金”、“木”、“水”、“火”、“土”铜质令牌一面,这是依据五行方位而设。

明初,置兵马指挥司,设都指挥、副都指挥、知事。后改设指挥使、副指挥使,各城门设兵马。十年,定京城及中都兵马指挥司秩俱正六品。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内外,各画境而分领之。

五城兵马司:朱元璋为大明帝国设置的京都“大管家”

首责是治安管理,履行现在派出所的功能。

明朝末年,笑笑生写的《金瓶梅词话》引用了当年流行语,其中有“兵马司倒了墙,贼走了”,反映出当时五城兵马司的主要职责就是抓贼缉盗。

《少年锦衣卫》中有个帅气的石尧山,相信大家也不陌生,他有着像狗一样灵敏的鼻子,对气味极其敏感。却因时运不济,溜须拍马的本领欠佳,又没钱贿赂,用了十年,才辛苦升上捕头。他这个捕头就是五城兵马司巡城校尉。

巡夜是他们的常规工作,各司每天必须有两名领导带队,每隔三天必须将值班情况写成奏本提交兵部,并转呈司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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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锦衣卫》中的石尧山

抓贼,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仅是兵马司一个单位在执行,在万历时期还得按照时辰来分工。自卯至申(5:00-18:59),这应该算是长白班,归兵马司管;自酉至寅(17:00-4:59),算是小夜班,巡捕营负责。如果碰到重大贼情,那他们就联合办案,而且明确规定不得推诿。

兵马司不仅仅缉盗,更是为了维护京都的安全。“境内有游民、奸民则逮治”,斗殴、奸淫赌博、惑世诬民、撒泼抢夺、邪术及无名者等一应来历不明、行为诡异可能危及京都稳定的歹人也是他们重点关注对象,所以一定程度上,五城兵马司不仅是行使公安职责,又干了点卫戍军的事。

兵马司在执法权力上也很有限。巡城御史批发凶犯,然后他们才能去取供,最后送法司拟罪发落;办案时照勘、提人、检尸、追赃,兵马司都要经过刑部、都察院分委才能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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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灾,和今天的消防及市政有些相似

每年二月份,五城兵马司要对京城各厂的大小沟渠、水塘、河槽通行疏濬,若官民房舍火起,不分地方,兵马司督领弓兵火甲人等俱持器具救火。所以,在防人为第一要务的同时,五城兵马司第二责任就是要防灾控险。

正统四年,刚刚入夏,一场大雨连下数天,北京城一片汪洋,基本看不到路面,五城兵马司虽然日夜救灾排险,忙得不可开交。第七天凌晨,刚刚迷瞪一会儿的兵马司指挥罗勇,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浑身湿透了的下属,跑进来告诉罗勇一个消息,令他颤抖不已。通州一对母女涉水而行,掉进了深坑溺亡,而更为要命的是,得知消息的锦衣卫指挥史徐龚已经到了兵马司,等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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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蓄水缸

其实这街道上出现大坑不仅仅是兵马司的事情,工部还有一个街道厅也参与管理,遇到大事锦衣卫还会协理。两条人命,这可不是小事。罗勇很快查明,这大坑是通州一个姓尹的大户建造庄园挖的,而且兵马司也出面制止过,但是人家压根不理他们,还拿出家中九门提督处有人来要挟。

所以说五城兵马司一个六品的官衔在京师根本就提不上正席,皇城内随便一个市民的背后可能就是一棵“大树”,很多事情不是他们想干就能干的。

好在锦衣卫指挥史徐龚很正气,拉上罗勇就把那个“尹大户”给抓了,果真有人来求情,徐龚一句“你们九门提督处如果负责处理一对母女的事,我就放人。”那人只得悻悻而退。

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五城兵马司要管的事情多,但是他们往往又束手无策,很多时候还很夹脚、受气。不过他们干的这些事情不向百姓收取任何费用,纯粹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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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木轮车

街道秩序管理,有些像如今的城管

治安稳定了就得保障秩序井然,特别是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以及违章建筑等也是五城兵马司的职责所在。

万历三十八年,工部责令他们的街道厅和五城兵马司前往朝阳门大街上拆除那一片商户临时搭建的帐篷、墙屋。哪知道这些违章建筑是十几年的顽疾,形成已久,商户们情绪很大。执行中,双方竟然干起来了,兵马司的人被商户一顿砖头给撵跑了,而一块砖头碰巧砸中了路过的一位户部给事中。

这下篓子捅大了。给事中虽只是个言官,但却是可以直接给皇上上疏的厉害角色,大明的言官那是出了名的“倔强”。这给事中以“工部和兵马司执行公务中,与群众公然斗殴,把百姓当敌人,把街道当战场,污损公差形象,有失体统”,一本奏了上去,本就挨了揍的五城兵马司又迎来了一顿狠批。

五城兵马司:朱元璋为大明帝国设置的京都“大管家”

城市管理,很多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一面是百姓的利益,一面是京都的整洁,不只是明朝,千百年来一直都是难以解决的矛盾,已经有了很多职责在身的兵马司更是有心无力。

不过事在人为,虽然级别不高,五城兵马司有时又很会处理棘手的事情,他们将这些直接写进奏本提交给司礼监,皇上就能看到了,那处理起来就强多了,阻力也就荡然无存了。

成化八年,兵马司官员在巡视时,发现有人在“京城居民辏集处所”任意修建寺观庙宇,有“走水”(失火)风险。皇帝朱见深面谕彻查此事;嘉靖三十七年,兵马司官员又以“京城内外势豪军民之家,侵占官街、填塞沟渠,以充私宅”上奏,嘉靖皇帝朱厚熜谕旨:“凡侵占官街、填塞沟渠者,无论官阶权势,皆以处之。”

五城兵马司:朱元璋为大明帝国设置的京都“大管家”

市场管理,他们又干起了工商的活儿。

洪武元年,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时其物价。

朱元璋得天下后,一方面降低甚至减免税赋,让各地军民便利通商,同时也加强市场管理,取缔非法经营和牙侩活动。他把这个职责交给了五城兵马司,让他们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等不法经商行为。

明宣德六年,持续干旱,京城粮仓近空,此时就有不法商人囤粮,高价上市,五城兵马司“速以查捕,著交(刑)部严加议处”,不久这“相惑而乱取利者,笞四十”,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

五城兵马司:朱元璋为大明帝国设置的京都“大管家”

繁荣的商业市场

万历十二年,京城“春旱秋涝,人民无粮,城内外争扫草籽以食”,同样有胆大者囤粮高售,还是兵马司“迅以严查,重惩尽罚,以平粜卖。”

当然这是理想状态,在明初之后,随着官僚集团的形成以及朝廷风气不断腐化,五城兵马司也逐渐变味,他们开始收受贿赂,不管黑白,为富者、强者、不法者开方便之门,反过来成了市场不稳定、混乱的幕后制造者。

综上所述,明朝五城兵马司是明代京师治理的重要机构之一,它涉及治安维稳、防灾减灾、市场管理、市政管理、综合治理等点多面广的繁杂事务,和我们今天的大城管有所相似,但职责还要大,的确是个“大管家”。

五城兵马司:朱元璋为大明帝国设置的京都“大管家”

京城治理体系庞大而复杂,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除五城兵马司之外,还有涉巡城御史、厂卫、六部、巡捕营以及顺天府等多个部门,表面看可以形成分权与制衡的局面,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职权交叉、责权不明的现象,这也就从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京师治理的高效化。

另外,五城兵马司级别低,上面头头多,因位小职卑,不仅仅权利被上级利益体侵蚀,而且成了他们的役使,其中尤以厂卫及巡城御史为甚。到明中后期,由于京师居民不愿坐铺、京师实际治理任务量的增加以及五城兵马司自身渎职枉法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兵马司的治理功效颇受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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