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文化:這3種事情,“一把手”不能跟“二把手”爭


官場文化:這3種事情,“一把手”不能跟“二把手”爭

在職場生活當中,一把手和二把手雖然級別和距離最近,中間卻隔著一道無法逾越的“山”。一把手要的是權威、意圖和形象,二把手要的是實惠、尊嚴和情面,可以說,在世間所有的事情當中,猜測心思的事情是最敏感而讓人頭疼的。尤其是一把手,有些事情不能跟二把手爭,一旦過分直接而不給情面,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怨氣,人心就散了,隊伍就不好帶了,今天我們試著討論一下,一把手不能跟二把手爭哪些事情。

第一種事情,一把手不能在一件具體事情上與二把手“爭長短”

這是一把手最容易觸犯的錯誤,一把手天然地以為,自己的權威=不能侵犯,任何一件事情,必須有一把手的意圖和烙印,不然就是下屬大不敬。其實,一把手是不能隨便在一件具體事情上與二把手爭長短的。從權威的角度來看,一把手是觀全局,掌握大方向的,因為一件事情跟二把手爭論不休,很強烈也很直接地暴露了一把手的鼠目寸光,根本就不會管全局,掌舵方向。如果二把手真的有特別敏感而不容犯錯的事情,一把手更不能隨意介入,需要引進外部力量加以平息,這樣做,不會破壞領導們之間的和諧關係,也會維護好一個單位的正常政治生態。

第二種事情,一把手不能在具體執行上與二把手“爭人力”

一把手天然具有決策權,一把手自然會堅持自己的決策權。但是這種最高決策權是有尺度和界限範圍的,“具體執行”是決策的延伸,而不是決策的必須。一把手信任二把手,就會把執行交給二把手,一把手要顯擺,就會“扎進”執行的口子。一定要記住,一把手的意圖能不能實現,核心在決策的“拍板”,核心不在於誰去執行,完全可以執行的安排權力交給二把手,這是對二把手的信任,也是對二把手的尊重,不會影響領導意圖實現。

第三種情況,一把手不能在對外聯絡上與二把手“爭露臉”

對於任何領導來說,“形象”就是生命,“形象”就是價值。有些一把手擔心二把手越俎代庖,狐假虎威,藉著平臺提升自己的形象,於是大事小事都親自出面與二把手“爭露臉”。其實,這是不明智的表現。一把手越是不輕易露面,一把手的形象越高端,二把手露臉再多,形象的價值永遠會落到一把手身上。懂得行使權力叫“智慧”,學會適當放權才叫“聰明”。無關緊要的事情,放手讓二把手拋頭露面,這是一種聰明而有效的管理手段,不亞於親自出面帶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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