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交警大队对富民城乡客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


岢岚交警大队对富民城乡客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客运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26日下午,大队车管所对富民城乡客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客运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约谈中,车管所所长通报了该客运企业车辆检验情况及个别车辆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求该企业严格管理,督促违法车辆驾驶人尽快消除违章,排查隐患。并向富民城乡客运企业下发了“隐患清零”整改通知书。

  最后分管车管所副大队长就做好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富民城乡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管理责任,主动接受公安交管部门的监管。

  二是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加大对驾驶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培训。要求客运驾驶人员认清当前全县开展的客运秩序整治形势,充分重视客运车辆的规范管理,减少交通违法,遏制交通事故,严把源头管理关。

  三是加强企业GPS动态实时监管,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客运企业及驾驶人在发车前应检查GPS监控装置是否正常安装使用,并认真落实GPS平台24小时监控管理制度。

  四是加大路检路查,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于驾驶员违规违法的行为,将做到该查就查,该扣车就扣车,从严查处,决不手软,坚决维护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广大百姓出行安全。

  通过此次约谈,富民城乡客运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教育,狠抓公司源头管理,密切关注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防线。

岢岚交警大队对富民城乡客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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