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中宏网3月31日电 31日上午,国新办就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将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很多纳税人是按季度申报的,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季度集中纳税申报期。也就是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大量纳税人将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集中体现享受。”任荣发表示,税务总局决定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截止日期统一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

  任荣发称,为更进一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分3批推出了54项办税缴费服务措施。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将推出一批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措施。这次税收宣传月的时间将由传统的一个月延长到50天,也就是在4月1日一5月20日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更好地以税法宣传促政策落实、促服务优化。

  此外,任荣发还强调,针对疫情期间有的企业面临供应链、资金链不够畅通难题,将进一步利用税收大数据,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不畅等问题;与金融等部门联合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助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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