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知識點:學習的實質梳理

在福建教師招聘考試中,教育心理學一直都是相對困難的部分,學習的實質部分知識點常考單選題、多選題以及判斷題,同學們容易將學習的對象與教育教育的對象等同,對於一些較為容易混淆的題目容易混淆,讓同學們感覺難以把握,因此在這裡就為同學們梳理學習的實質以及相關例子。

教育是培養人的一種社會活動,是傳承社會文化、傳遞生產經驗和社會生活經驗的基本途徑。教育是人類所獨有的社會現象。學習是指個體在特定的情境下由於練習或反覆經驗而產生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比較持久的改變。學習是人與動物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二者存在區別。關於學習的概念,我們需要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學習是個體的行為。

此處個體指代的對象包括:人類、動物和機器。但是,不同的學習主體所表現出的學習行為是區別的。以人類和動物相比較,人類學習的特點有三:人類學習間接經驗、人類學習以語言為中介、人類學習具有積極主動性。

第二,學習是由於練習或反覆經驗產生的。

學習不是本能,例如嬰兒吮吸、膝跳反射、鴨子游泳、猴子爬樹、小牛生下來就會走路,這樣的本能行為不是學習。但猴子學騎自行車、鸚鵡學舌、老馬識途等行為屬於學。學習不是習慣化的動作,例如,學生每天做廣播體操、老人每天晨練,每天起床刷牙,這樣的習慣化動作也不是學習。但需要注意的是,“每天看報”此類的例子屬於學習,每天看報雖然有個人習慣的因素存在,但人在這一過程中可以獲得知識,發生思想的改變,因此屬於學習。

第三,學習是行為或行為潛能的改變。

學習可以是結果,也可以是過程。例如,小學生學會了做廣播體操,強調結果;小學生學習做廣播體操、兒童模仿成人行為強調過程,都是學習。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概念中只提及行為,並沒有涉及到行為的性質,即好與壞的問題。因此學習的行為可以是促進人發展進步的好行為,也可以是起到不良作用的壞行為,例如學生養成了作業拖沓的惡習,學會了偷竊,學會了罵人,這也是學習。

第四,學習的改變必須是持久的。

假設某人是因為服用了藥物或在酒精作用下,表現出的短暫興奮行為則不是學習。例如,運動員服用藥物後跑得快,某人喝酒後脾氣變得暴躁。但還需注意的是,由於病痛導致的變化也不屬於學習,例如,某人患病之後情緒持續低落。此外,因為生體生長而導致的變化也不屬於學習,例如,個子長高。

總而言之,學習的實質歸納總結共有六條:(1)學習是人與動物共有的普遍現象;(2)學習的實質是一種適應性活動;(3)是有機體後天習得經驗的過程;(4)學習過程可以是有意的,也可以是無意的;(5)是由反覆經驗引起的;(6)學習的引起是相對持久的行為或行為潛能變化。

以上內容剖析是關於學習實質的具體解析,我們在真正的考題中主要涉及的就是這些知識,常出現在單選題、多選題或判斷題中,所以我們需要加強理解與辨析。

【考題再現】

1.廣義的學習是指人和動物在生活過程中,憑藉經驗而產生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相對( )。

A.昇華 B.發揮 C.表現 D.持久的變化

【答案】D。解析:本題屬於定義型單選題,考察了學習的定義,學習是指個體在特定的情境下由於練習或反覆經驗而產生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比較持久的改變,故選D。

2.根據學習的定義,一下屬於學習現象的是( )

A.兒童模仿成人的行為 B.喝酒之後脾氣變得暴躁

C.服用興奮劑,比賽成績提高 D.學生每天做廣播體操

【答案】A。解析:本題屬於單選題,考察對學習定義的理解,學習是指個體在特定的情境下由於練習或反覆經驗而產生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比較持久的改變,由酒精、藥物引起的短暫行為變化習慣不屬於學習,故B、C選項不選,D選項,學生每天做廣播體操屬於機械的重複,不屬於學習。故答案選擇A選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