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真道,“苦己利人”的精神及其現代意義

全真道,“苦己利人”的精神及其現代意義

全真道興起於宋金之際,元初士人徐琰撰《郝宗師道行碑》曾評論道:“其修持大略以識心見性,除情去欲,忍恥含垢,苦己利人為宗。”今人陳垣在《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中認為全真道迅速崛起的原因有三條:“異跡驚人,畸行感人,惠澤德人。”陳垣先生所謂“異跡”,實屬各種宗教藉以吸引世人的神秘形式,而所謂“畸行”與“惠澤”則屬全真道“苦己利人”精神的具體表現。


在書中,陳垣曾列舉了數則早期全真道徒“畸行感人”與“惠澤德人”的事蹟,其中一則為李志常在“貞祐之亂”中不計前嫌而捨身救民的義舉:“公(李志常)至即墨之山東,屬貞祐喪亂,土寇蜂起,山有窟室,可容數百人,寇至則避其中。眾以公後,拒而不納。俄為寇所獲,問窟所在,捶楚慘毒,絕而復甦,竟不以告。寇退,窟人者出,環泣而謝之曰:‘吾儕小人,數百口之命,懸於公一言,而公能忘不納之怨,以死救之,其過常情遠甚。’爭為給養,至於康調,迄今父老猶能道之。”

另一則為李志源在饑荒歲月“辟穀數旬”以濟民的善舉:“全真家樂與過客餌,道院所在,至者如歸。嘗歲飢,資用乏絕,先生(李志源)辟穀數旬,以供給來者,其先人後己類此。”


這種先人後己而濟民、捨生忘死而救民的舉動,無疑屬於“苦己利人”的行為。需要指出的是,李志常、李志源的這種行為,並不僅僅是出於其個人的修養,而是與全真道的教理教義有關。如全真道創始人王重陽在《重陽教化集》中認為,欲得道成仙則必須兼修“真功”與“真行”。所謂“真功”,具體內容為“澄心定意,打疊神情,無動無作,真清真靜,抱元守一,存神固氣”,而所謂“真行”的內容則為“修仁蘊德,濟貧救苦,見人患難常行拯救之心”及“所行之事先人後己,與萬物無私”等。此外,王重陽在《金關玉鎖訣》中要求信徒:“第一先須持戒,清淨,忍辱,慈悲十善,斷除十惡,行方便,救度一切眾生,忠君王,孝敬父母師資。”其中的“濟貧救苦”、“先人後己”及“忍辱”、“方便”等,實質精神即為“苦己利人”。


全真道,“苦己利人”的精神及其現代意義


王重陽之後,早期全真道的領袖們也多對其信徒所應持守的規範進行過闡述,如邱處機《長春真人規榜》曾規定“出家”信徒的生活原則為“見性為體,養命為用,柔弱為常,謙和為德,慈悲為本,方便為門”,又說:“在眾者常存低下,處靜者勿起塵情。所有塵勞,量力運用,不可過度。每一衣一食,不過而用之。每計庵糧,不可積剩。治身衣物,不可貪求。或常住之物有餘者,濟贍往來經過貧難之士。”這些規定及勸誡的內容就與“苦己”、“利人”有關。類似的說法,在“全真七子”留下的著述中比比皆是。


總之,正是由於全真道教理教義中“苦己”、“利人”的種種說教,才有了李志常、李志源等“畸行感人”、“惠澤德人”的行為。只是這類行為並非始於李志常、李志源之輩,而是在“全真七子”之馬鈺、譚處端、劉處玄、邱處機為其師王重陽守喪期間就已開始。如馬鈺在大定十二年至十八年(1172-1178)間一直過著苦行頭陀式的生活,“衣不服絹,手不拈錢,夜則露宿”,力圖以苦行感人。在他的影響之下,關中、隴右的中下層知識分子紛紛投歸全真門下,故《金蓮正宗記》卷三曾贊之:“數十年臥霜眠雪,幾萬裡遊山涉水,七朵金蓮最先放徹,五篇秘語獨自傳來。”譚處端乞食於河北一帶,某日遇一狂徒以拳相擊,致血流齒折。

路人皆為他憤憤不平,“欲使訟於官”,而譚卻“容色不變,吐齒於手”,並說:“謝他慈悲教誨。”(《歷世真仙體道通鑑續編》卷二)這種態度,實是王重陽所倡“忍辱”的表現。又據《長生真人劉宗師道行碑》記載:劉處玄返鄉探母時,曾遭誣告殺人,但他卻“不辭而就縛”;後來殺人者自首,他才“得以免縲紲之刑”。這種以生命作為代價去承受不白之冤的做法,真可謂“忍”之極限!早期全真道“苦己利人”之誠,由此可見一斑。


“全真七子”中邱處機的所為,則不僅是“苦己”,且更有“利人”的意義。據《元史》及《蒙韃備錄》等書記載:蒙古人征服中原時,其征服方式極為殘暴,“城破,不問老幼、妍醜、貧富、逆順,皆誅之,略不少恕”。面對“拔城必屠”的蒙古軍隊,面對“河以南千里蕭條,人煙斷絕”的悲慘局面,為了救生靈於塗炭,懷著“欲罷干戈致太平”信念的邱處機曾不遠萬里、歷盡艱辛,西行前去面見成吉思汗,“拳拳以止殺為勸”,終使成吉思汗下詔命令蒙古軍隊“不殺掠”。


全真道,“苦己利人”的精神及其現代意義


這次被史家譽為“展臂拒摧峰之嶽,橫身遮潰岸之河,救生靈於鼎鑊之中,奪性命於刀鋸之下”的西行壯舉,為全真道贏得了廣大百姓的民心。史載邱處機東還時,曾出現了“四遠父老士女以香花導師入京,瞻禮者塞路”(《長春真人西遊記》卷下)的動人場面。


早期全真道的“苦己利人”精神,在後世全真道中曾以“戒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如被稱為全真龍門派“中興之祖”的清代道士王常月所訂的“初真十戒”,即有“不得陰賊潛謀、害物利己,當行陰德、廣濟群生”、“不得敗人成功、離人骨肉,當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不得讒毀賢良、露才揚己,當稱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不得貪求無厭、積財不散,當行節儉、惠恤貧窮”等內容。也就是說,早期全真道的“苦己利人”精神在後世全真道中得到了大力的弘揚。


全真道的“苦己利人”精神在現代社會中仍然有其意義。不過,我們對這種精神的認識也不必完全拘泥於古人之說,而應有符合新時代觀念的詮釋。如對於“苦己”,不必僅從字面意思上來理解它,也不必純以全真諸子的種種“苦行”來認識它,而應多從抑制人身慾望膨脹這個角度來詮釋它。又如對於“利人”,不應像劉處玄被誣告殺人卻“不辭而就縛”那樣完全無條件地去做,而應守住一條符合大眾利益的“底線”。

總之,如果我們能對其進行較好的詮釋和引導,則全真道所倡“苦己利人”精神將有益於當今和諧社會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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