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星的收入那麼高?

今天偶然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提到NBA華裔球星林書豪,當初被哈佛錄取,在畢業後,其實有兩個選擇,一個是進入華爾街,一個是參加NBA選秀。


真實情況,書豪是堅持選擇了NBA,並且經過多年的打拼,經過林瘋狂的爆發,終於在聯盟站穩了腳跟。如今書豪在聯盟的工資稅後為3000多萬美元收入。


同時,工資僅僅是林書豪收入的一部分,我們別忘了他還代言各項品牌產品,參加國內外的綜藝活動,這也是一個不少的收入來源。


那如果當初書豪選擇進入華爾街呢?近期華爾街發佈了一份報道,紐約證券平均年薪42萬美元!當然了,這個數字對大多數普通人來說,已經是一個天價工資了,但相比書豪呢?其實不用比書豪,42萬美金都不夠書豪年薪的零頭,就說聯盟最低合同之一的10天短合同,看一張圖:

為什麼明星的收入那麼高?

這是聯盟的最低工資,所謂10天短合同,基本上就是底薪的1/17,就按最低的標準,54萬美元的1/17,換算成人民幣,當前匯率接近7,那也基本是20多萬人民幣。


也就是說,只要在這個聯盟能打上球,就算只能打10天,那也能掙20多萬人民幣,這個數字,基本可以算是大多數普通人一年的工資吧。


這是NBA的情況,還不說足球等其他領域的明星,從某種程度上說,文體明星,確實算是這個世界上的高收入群體了,於是,問題就來了,為什麼呢?


很多人心裡不平衡,說他們就是打打球,唱唱歌,演個電影之類的,為什麼就能掙那麼多錢呢?


這裡不聊一些表面原因,比如球星背後的非常人能忍受的幸苦,影星背後非常人能忍受的屈辱等等,還比如大部分運動員或者影星之類,其實掙錢的黃金期就是年輕時候,要靠年輕時賺錢養年老,而普通人賺錢比較平穩,掙錢週期比較長等等。


是的,上述都是等等,不是根本原因,拋開這些好多人都能看到的原因,拋開不同職業帶來的迷霧,迴歸本質,我們會發現,不管做什麼,在什麼行業,決定財富來還是不來,就一個核心原因:


影響力!


這個影響力包含兩層意思:


1、一個人能影響多少人;

2、一個人影響的人平均願意付費金額是多少;


根據人數X平均單價而得出的總金額,就是這個人獲取財富的池塘。


當然一個人不可能把這個池塘的所有財富全部據為己有,過程中肯定要分給好多人,但本質上,只有池塘越大,個人獲取的財富才會越大。


從這個角度,我們來理解上述現象,其實就好理解了。為什麼球星影星歌星等能獲取高收入?因為他們能影響的願意付費的人足夠多!


影響,願意付費的人,足夠多!



我們再往深挖,看看這個世界上獲取大量財富的三種方法,不是表面的方法,是本質的方法。


第一種:做一個有影響力的人


這裡也有兩個層次:


高層次的影響力:


比如前面說的球星歌星影星之類。


低層次的影響力:


那就是現在非常火的各種網紅,網絡大咖等等。


很多人看不起這些網紅,也很疑惑,為什麼這些人好像只會唱唱歌跳跳舞,就能賺很多錢呢?


根本原因就在這裡!


記住一個道理:


知識不能讓你賺錢,能力不能讓你賺錢!



只有當把知識或者能力用來影響身邊的人的時候,才能賺錢。


這也是自古以來,為什麼有些牛人生活多姿多彩,比如牛頓,而有些牛人卻終身窮苦,比如斯賓諾莎。


不是能力不行,而是有的人願意或者喜歡用知識和能力來影響人,而有的人,不喜歡這麼做,僅此而已。


多說一句,現在大家經常說的社群,本質也在這裡,社群的本質,就是打造影響力,影響力足夠了,然後建立好變現的管道,財富自然就來了。


第二種:做一個“用”有影響力的人的人


這句話有點繞口,舉例來說吧。


韓信,是一個有影響力的人,韓信將兵,多多益善,但劉邦,是“用”韓信這個人的人。


歌星,是一個有影響力的人,但歌星背後的經濟公司,是“用”歌星這個人的人。


球星,是一個有影響力的人,但球星背後的球隊老闆,是“用”球星“這個人的人。

、、、、、、


還有很多!


他們本身也許不夠有名,他們也許不能夠影響足夠多的人,但沒關係,只要能影響這個能影響大多數的人的人就好!


當然,一些不可明說的是,這個影響第一種人的方式,估計有些比較友好,有些就不一定了。


第三種:教一個人如何成為有影響力的人


前兩種人,其實本質上都是一類人,第一種人影響的是大多數的普通人,第二種人影響的是第一種人。


而第三種人,是教第一種人如何影響大多數的普通人,或者教第二種人如何影響第一種人。


這類人的代表人物,比如古代的諸葛亮,比如現代的一些營銷大牛,一些名人背後的各種大師!


最後!!



這些,當然不是絕對的,有的人只是一種人,有的人是兩種人,有的人是三種人,誰更牛逼,你心裡有數。


那世界上只有這麼三種人麼?


當然不,還有第四種人,那就是前面一再出現的人,他們有一個共同稱呼:


大多數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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